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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环审表〔2021〕58号南乐中兴医院

发表时间:2021-12-16 浏览次数:

濮环审表〔202158号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南乐中兴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乐中兴医院

单位报送的《南乐中兴医院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南乐中兴医院位于南乐县兴华路西段路北,医院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10353],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类放射源,使用类射线装置,有效期至2023125日。本项目拟建直线加速器机房位于肿瘤科病房楼一楼西侧放射治疗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直线加速器机房、控制室、设备室、物理室、计划室、医生办公室、制模室各1间。拟在机房内配置Ⅱ类射线装置6MV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一台用于肿瘤放射治疗。项目计划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9.38%。

    、你单位应按照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建成后的信息,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射线装置安装、调试、使用时,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辐射安全和防护培训合格,并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建立和完善个人剂量档案。

3.加强环境管理,对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辐射,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限值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辐射工作场所须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4.你单位应设置辐射环境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辐射防护、环境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处理等规章制度。按时组织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年度评估报告按时报生态环境部门并上传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

5.按规定重新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后,该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放射治疗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第2部分:电子直线加速器放射治疗机房》规定方法确定的剂量限值要求。

本批复有效期五年。本项目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开工建设的,应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生态环境部门审批。项目竣工后,及时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项目运行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管理。

 

                                 2021年12月16日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12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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