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濮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水污染防治攻坚
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5年7月17日至31日,省第四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督察组对濮阳市开展了专项督察,并于10月2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对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为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方案已于2025年11月29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办公室。
一、工作目标
(一)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坚决、主动、彻底抓好督察反馈的整改任务和点位问题整改,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二)水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完成8个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考核目标;严守饮用水安全底线,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三)水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以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治理为核心,加速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着力提升水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推动水生态环境治理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学习,筑牢水生态保护思想根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健全压力传导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二)精准治污,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深化“清四乱”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河长制”统筹协调作用,推动“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实现问题动态清零。从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析研判污染风险,强化调度督导,严格闭环管理,提升入河排污监管质效。深化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查漏补缺,严格过程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坚决杜绝返黑返臭问题发生。
(三)强基固本,完善水环境设施体系。优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管网修复更新,推动污水管网互联互通和污水处理厂厂际联调联试。提升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质量和污水收集效能,实现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资金保障机制,强化运维监管,有效解决收水量低、设施闲置、污水直排等突出问题。
(四)严格监管,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深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涉水单位达标排放日常监管,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紧盯重点流域、区域,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跨部门、跨区域联动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强化典型案例震慑效应。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督察整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督察整改办)牵头负责统筹协调、调度督促、跟踪推进等工作。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建立高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清单,强化整改落实,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督察整改办定期调度整改进展,适时采取工作提醒、督办通报、现场督导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开展重点督办。整改实施主体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既定目标、措施、时限加快推进整改;验收单位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业务指导,规范整改标准,严格销号核查,确保整改实效。
(三)强化基础支撑。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优化市级资金配置,规范资金拨付监管程序,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充分发挥水污染防治专家团队作用,深入开展“专家+攻坚”帮扶行动,组织专家下沉一线开展污染溯源、方案优化、技术指导等服务,为水环境治理提供科学技术保障。
附件:濮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水污染防治攻坚专项
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附 件
濮阳市贯彻落实2025年省水污染防治攻坚
专项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
一、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担当精神仍有欠缺。思想认识存在差距。濮阳市部分县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水污染防治工作谋划不深,研究推进不够。2024年以来,华龙区常委会仅研究过2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且不涉及水生态环境议题。经走访问询发现,濮阳市部分职能部门针对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多强调当地水资源自然禀赋差、经济财力有限等客观原因,缺乏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导致相关攻坚任务推进不力,问题频发。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压紧压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增强抓好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重点措施: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学深悟透核心要义,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二)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党组(党委)会议或办公会议等形式,定期听取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任务,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市直部门按照“管发展必须抓环保、管生产必须抓环保、管行业必须抓环保”的要求,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协同联动,合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责任担当意识不足。濮阳市2025年以来涉水环境问题投诉举报高达141件,经核实大多属实,其中7件形成网络舆情。个别部门在办理投诉举报件时担当精神不足,工作主动性缺失。2025年以来,多地乡镇卫生院被举报“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当地卫健委大多反馈举报不实,专项督察组抽查了范县高码头镇、清丰县城关镇等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发现均处于断电状态,长期闲置。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提高群众信访投诉举报办理质效。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重点措施:
(一)濮阳县:对督察组反馈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有效解决,积极回应群众诉求。一是加大对洗车店经营者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守法意识;二是加密日常检查频次,织密监管网络;三是深化洗车行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清洗危化品车辆、废水直排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清丰县、范县: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一是督促乡镇卫生院作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责任主体,落实设施运行、维护及污水达标排放主体责任;二是加大监测执法力度,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密污水排放监测频次,精准掌握排放情况,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定期梳理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办理情况,严格办结标准,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现场处置、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能力,切实提升投诉举报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对已办结案件定期开展回访核查,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群众满意。
三、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濮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2024年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居于全国后30,国控南乐水文站、市控东北庄等断面日均、月均超标现象时有发生,汛期超标情况尤为严重。2025年3月、6月金堤河贾垓桥(张秋)断面化学需氧量月均值超标;2025年7月,有11个国省市控断面日均值超标,其中马颊河国控南乐水文站断面超标19次、潴泷河市控东北庄断面超标13次、顺河沟市控孟旧寨断面超标12次。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目标:8个国(省)控断面全部达标,水环境质量整体改善。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紧盯国(省)控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建立常态化水环境质量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分析问题、查找根源、督促整改。
(二)强化监测,对考核断面、关键管控区域开展加密采样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
(三)开展马颊河、徒骇河、金堤河等主要河流及老马颊河、濮水河等重点支流全覆盖现场排查,发现问题快速溯源、精准研判、高效处置。
四、个别整改存在逾期风险,部分问题出现反弹。个别央督整改任务存在逾期风险。按照《河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应于2025年年底前完成建设,截至督察结束,厂区建设任务仅完成50%,外部管网建设尚未开工,整改存在逾期风险。濮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虽已建成,但在试运行阶段,尚未正式投运。
整改实施主体:清丰县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发挥治污效益。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2026年12月底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
重点措施:
(一)清丰县: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各方责任,分解任务到人;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倒排工期,优化施工方案,实行轮班作业,确保2025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二)工业园区:一是采用“一企一管”模式新建工业园区污水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强化水质数据管控,切实提升运维水平,充分发挥治污效益。
五、督察发现,一支沟水体依旧黑臭,河岸两侧仍有垃圾堆存,二中路无名沟水面漂浮物、垃圾尚未根治;胜利桥马颊河西南侧仍有生活污水直排,河床被冲刷发黑。潴泷河石佛店雨水排放口西岸仍有生活污水直排,水体呈乳白色,河道垃圾积存。
整改实施主体:华龙区党委、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反弹问题整改。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华龙区:一是完成河道全线的垃圾、漂浮物、淤泥及障碍物的全面清理打捞工作,妥善处置沟内、河道内污水,消除水体黑臭现象;二是加大对沿河周边群众宣传力度,在河道沿线增设垃圾桶和警示牌;三是排查封堵生活污水或工业废水排放口;四是加大巡河力度,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切实落实“河长制”。
(二)市城市管理局:一是建成投用马颊河初期雨水截流输送干管工程,启用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减少汛期污水入河量;二是加大污水处理厂污水抽排处理力度,避免污水外溢。
六、执法监管力度不够。濮阳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机制仍有短板,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强、韧劲不足。发现问题主要依靠专项行动、上级交办,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少。督察发现,台前县河南中硼新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跑冒滴漏严重、治污设施不健全、涉嫌偷排、检测报告造假等问题。范县净辉洗涤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未建污水处理设施,洗涤废水直排厂外渗坑。台前县河南万东新塘羽绒有限公司,环评批复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但实际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10月,存在未批先建行为。经济技术开发区濮阳市濮辉建材有限公司污泥储存库未密闭。
整改实施主体:南乐县、范县、台前县党委、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核心的常态化监管体系,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南乐县、范县、台前县、经开区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开展调查处理,确保处置程序规范、依据充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依规立案查处,确保问题整改合法合规。
(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托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指挥调度决策辅助平台,实现抽查计划、人员选派、结果公示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三)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推动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升;强化执法效能,扎实开展涉水重点监管单位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七、黑臭水体屡禁不止。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不力,市城市管理局提供的《关于2025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报告》显示,包括老马颊河在内的6处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均无返黑返臭现象。但督察发现,老马颊河整体水质较差,部分河段水体发黑并伴有黑色块状体,沿河两岸有大量垃圾,胜利路桥处化学需氧量为109毫克/升、氨氮为9.04毫克/升。濮上河中原西路桥雨水口有污水持续流入河道,在河道内形成新的城市黑臭水体。潴泷河华龙区段、清丰县程园沟沿岸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造成水体发黑发臭。
整改实施主体:清丰县、华龙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
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避免反弹。
整改时限:2026年6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清丰县:封堵程园沟沿河生活污水排口,妥善处置沟内污水,引用活水改善水质。
(二)华龙区:一是2026年6月底前实施岳村镇岳村集、高庄两个污水处理站提升改造项目,杜绝生活污水直排入河;二是加强巡河,对生活污水排口进行封堵,对两岸垃圾及漂浮物及时打捞清理;三是对河流水质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对污染水体及时妥善处置。
(三)经开区:严格落实“河长制”,常态化开展“清四乱”行动,及时处置涉水问题,持续改善濮上河水质。
(四)市城市管理局:一是督导各县(区)加大巡河力度,对发现的河道排污、垃圾堆存等问题立行立改;二是每周对老马颊河水质进行检测,及时研判处理异常情况;三是加大濮上河安庄泵站污水抽排处理力度,避免污水外溢。
八、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存在盲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不全,生活污水直排时有发生。督察期间,专项督察组在县区发现23处农村黑臭水体。范县濮城镇小毛营村,农田退水及生活污水直排,形成近1000平方米黑臭水体;南乐县杨村乡樊村有3处黑臭水体形成的坑塘,其中面积最大的约1000平方米;清丰县瓦屋头镇霍子寨村内坑塘,富营养化严重,水体周边植物大面积死亡。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配合
整改目标:健全农村黑臭水体“查、治、管”机制,确保不新增大面积黑臭水体。
整改时限:2026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重点措施:
(一)清丰县:制定瓦屋头镇霍子寨村坑塘整治方案,排查坑塘周边闲置厂房等是否有违法排污企业并依法处置,清理坑塘浮萍及周边杂草垃圾。
(二)南乐县:清理杨村乡樊村坑塘漂浮物、垃圾,排查封堵周边违规排污口;宣传引导周边村民杜绝乱倒垃圾行为。
(三)范县:阻断濮城镇小毛营村坑塘与农田退水的连接通道,封堵周边生活污水排口,打捞坑塘浮萍,宣传引导周边村民不得向坑塘直排污水、倾倒垃圾。
(四)各县(区)以农村集中居住区、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区域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拉网式排查,严查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九、河长制落实不力。濮阳市部分河长责任落实不到位,巡河护河流于形式,“打卡式、应付式”巡河现象比较突出。据市水利局统计,“十四五”期间每年各级河长巡查河湖“清四乱”15万余次,发现问题较少,2024年以来只发现问题108个,而专项督察组在督察期间就发现“四乱”问题20个。个别基层河长对河流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一问三不知,河长制公示牌维修、更新不及时,监督提醒作用缺失。范县高码头镇前石楼村孟楼河支流,存在一处占地约400平方米的垃圾堆放点,距离河道仅一墙之隔;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昊养殖场,污水直排沟渠,粪污抽排至西南侧露天坑塘;南乐县永顺沟闸口至吴家屯段、老马颊河华龙区段、潴龙河清丰县柳格镇段等处普遍存在垃圾入河、围河问题。中原西路濮上河乡级总河长岗位已调整,公示牌未更新,村级河长针对指出的污水直排问题表示并未发现;濮瑞路引黄入冀河长制公示牌破损严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顺河村段顺城河,村乡两级河长制监督电话多次拨打无人接听。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水利局
验收单位:市水利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整改目标:强化“河长制”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清丰县、南乐县、范县、华龙区、经开区、示范区对督察反馈的河道堆存垃圾、污水直排沟渠等“四乱”问题和河长公示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立行立改;各县(区)举一反三开展系统整治,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二)市水利局:一是压实河长责任,修订完善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制定河长履职清单,确保巡河频次达标、巡河质量过硬;二是强化督导,定期抽查巡河情况,核查零上报问题的河道,视情况培训或约谈;三是强化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加大重点流域、关键河段检查力度,通报督办超期、敷衍整改问题。
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不彻底。《河南省2025年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分类整治”。濮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清单显示,截至2025年7月,全市共有497个入河排污口,需要整治取缔202个,除3个还未完成整治外其他均已整改完成。但督察发现,濮阳市入河排污口排查不彻底,一些农村生活污水散排口存在漏查漏报的现象。濮阳县兴张村到榆林头村第二濮清南干渠段仅1个排污口列入清单,但现场核查发现还有5处农村散排口未纳入排查清单。排污口雨污混流、污水直排问题较为普遍,督察期间共发现污水直排38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原西路引黄入冀补淀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冰昊纸业北、范县张庄镇经四路桥等多处排口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一些已整治的雨水口仍然存在排污问题,日常督察交办的南乐县蔡庄村元马沟、经济技术开发区濮水中路桥等雨水口直排生活污水问题,有关部门表示已经整改到位,但督察时发现问题依旧存在。
整改实施主体:濮阳县、南乐县、范县党委、政府,经开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濮阳县、南乐县、范县、经开区、示范区对督察反馈的入河排污口漏查漏报、整治不到位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调度和巡查监管,动态更新清单,推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市生态环境局:一是组织各县(区)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再排查,完善系统录入信息;二是对未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每周调度;三是对推进迟缓、效果不佳的县(区),及时印发工作提醒,督促指导加快推进整治。
十一、涉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执行进度缓慢。部分涉水工程进展缓慢,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得不到有效使用,项目资金执行率较低。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获2024年省级资金支持5132万元,因用地问题停工;清丰县马颊河宋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获2023年中央资金支持1505万元,项目未开工建设;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获2024年省级资金支持5134万元,虽已开工,但资金执行率为0;金堤河濮阳县段河口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工程项目获2021年中央资金支持4118万元,但项目进展严重滞后,资金执行率仅有3.1%。
整改实施主体: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党委、政府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资金执行率有效提升。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逐一制定施工计划,明确工期节点,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及时拨付资金,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
(二)濮阳县金堤河河口湿地净化及中水回用项目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清丰县马颊河宋村人工湿地水质净化项目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范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力争2026年6月底前完工并完成资金拨付。
十二、化工园区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缓慢。《河南省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方案》要求“到2024年底,化工园区基本建成独立专业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或依托骨干企业)”。濮阳市市县两级也将该项工作纳入2024年实施方案,截至督察结束,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新区依托骨干企业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尚未动工;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仍有90%管网未建成,部分主体设备还未购置。濮阳工业园区、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范县濮王化工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工程均未开工建设。
整改实施主体: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党委、政府,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整改目标: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建成化工生产废水集中处理设施。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工业园区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按程序加快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进度,明确工期节点,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濮阳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一企一管”工程力争2027年12月底前建成;范县濮王化工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工程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建成;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建设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工程力争2025年12月底前建成;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力争2026年6月底前建成;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工程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建成。
十三、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较差。城市管理部门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偏软偏松,2023年濮阳市马颊河专项督察调研指出的“濮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吃不饱、满负荷’现象并存”等问题依然存在。应于2025年年底建成的城北污水处理厂项目,截至督察结束仍在进行选址和可研报告编制;2022年5月竣工的台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仍在调试阶段,未开展验收。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控进水流量数据频繁丢失,调取的在线监测数据与中控平台数据相差较大,污泥暂存间密闭不严,进水浓度偏低,处理效能较差。
整改实施主体:范县、台前县党委、政府,市城市管理局
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进一步加强。
整改时限:2027年12月底前
重点措施:
(一)范县: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立即修复污水处理厂数据系统,密封加固污泥暂存间,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和处理效能。
(二)台前县: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加快编制验收材料,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台前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验收。
(三)市城市管理局:一是督促市投资集团,加快启动建设城北污水处理厂,争取2026年6月底前开工、2027年12月底前建成;二是加强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十四、个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不善。《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3年底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日常督察发现,濮阳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建设不完善、运营不正常、管网不配套等问题,濮阳市虽积极整改,但一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仍存在不少问题。本次督察时,经济技术开发区王助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外排口化学需氧量为231毫克/升、氨氮为27.2毫克/升。濮阳县柳屯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网配套建设不全,未收集污水直排。南乐县寺庄乡污水处理设施处于断电状态,不正常运行。
整改实施主体:各县(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工业园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提高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底前,长期坚持
重点措施:
(一)濮阳县:一是科学谋划实施二期管网、入户管网和雨水管网新项目,扩大污水收集面积;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运维管理,完善运维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二)南乐县:恢复寺庄乡污水处理设施供电,全面调试设备,加强运维管理,明确专人每周巡查,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经开区:全面检修维护王助镇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委托专业机构对水质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优化运维方案。
(四)建立“四不两直”检查与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密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检查频次。对发现的问题交办督促整改,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形成整改闭环。
(五)谋划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快补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十五、城市管网雨污混流依然严重。专项督察组随机抽查5处雨水管网,3处存在问题。华龙区波头集市场雨污混流严重,日常督察多次交办,但本次督察时发现,雨水井污水横流现象依旧突出,取样检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分别为156毫克/升、9.49毫克/升、3.42毫克/升、34.8毫克/升,成了屡查屡犯、从不认真整改的“老大难”问题;盟城新区小区、建委西家属院雨水井内均存有生活污水。2025年7月22日至23日,马颊河石化路、五一路、胜利路,濮水河戚城闸等拦水闸门,在降雨时同时开启,集中下泄管网内积存污水,引发2起涉水环境舆情。濮阳市虽然在马颊河沿岸建设了2处排水系统溢流污染控制试点项目,但降雨量过小或过大都无法使用,不能对下泄污水进行有效处理,溢流污染控制效果不好。
整改实施主体:华龙区党委、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验收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整改目标:提升城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改善河流水质。
整改时限:2026年3月底前,长期坚持
重点措施:
(一)华龙区:一是加快推进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对波头集现有雨水、污水管网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实现雨污分流,全面封堵废弃雨水井,科学铺设新建管网,消除街巷排水盲区;二是对盟城新区小区、建委西家属院雨水井积存生活污水问题立行立改,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建立长效管控机制,防止问题反弹;三是沿马颊河、濮水河河岸开展常态化巡查,重点排查排污口、垃圾堆积、水面漂浮物、水体颜色异常、异味等问题线索,结合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溯源追踪、精准施策,推动问题解决。
(二)经开区:加密监测濮水河水质,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严格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巡河频次和力度,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市城市管理局:一是建设新、老马颊河初期雨水截流输送管网,实现初期雨水精准截流、规范处置,减少污染物入河量;二是加快建设江汉路雨水泵站及周边配套管网,构建通畅完善的排水网络体系,有效防范汛期涉水舆情;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溢流污染控制系统运维管理,确保汛期及时启用溢流污染控制系统,充分发挥设备治污效能。
(四)市水利局:一是进一步加密巡河频次,重点巡查河道水质、排污口、垃圾入河等问题,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二是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加强水质研判分析,科学开展引水调水工作,保障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