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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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2月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范县三鑫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4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 | 濮阳市范县颜村铺乡中冯固村 | 范县三鑫建材有限公司 | 范县三鑫建材有限公司在濮阳市范县颜村铺乡中冯固村建设年处理45万吨建筑垃圾项目 |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废气主要为投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堆场装卸粉尘、道路运输扬尘。投料、破碎、筛分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堆场装卸粉尘通过采取了喷淋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量;道路运输扬尘通过采取出入车辆冲洗、运输过程加盖篷布等措施,降低路面灰尘覆盖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通用涉PM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 2.废水。废水为车辆冲洗废水,经导流槽进入沉淀池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废布袋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灰外售至搅拌站;底泥、生化污泥收集后外售砖厂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外售至制砖厂;废金属收集后外售回收公司。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