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5年12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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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范县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公楼范县生态环境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2月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虹霞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PE编织布及5千万米PE编织喷淋节能水带项目 | 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业路与王诚路交叉口(虹霞防水院内) | 河南虹霞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虹霞新型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在范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兴业路与王诚路交叉口(虹霞防水院内)建设年产5000吨PE编织布及5千万米PE编织喷淋节能水带项目 |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废气。废气主要为挤出废气、涂膜废气、造粒废气、破碎粉尘、焊接废气。挤出废气、涂膜废气、造粒废气通过在挤出、涂膜、造粒工序上设置集气罩+软帘,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后+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通过在破碎上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通过在焊接工序上设置集气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标准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塑料制品行业A级标准要求。 2.废水。废水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进一步处理。间接外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中原水务范县第二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收水标准。 3.噪声。噪声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网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