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5年1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3233496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县政府对面院内(原职高院内六号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单位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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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濮阳市晟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仓储10000吨石油沥青项目 | 濮阳市濮阳县文留镇后草场村东116号 | 濮阳市晟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河南新恒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仓储10000吨石油沥青。 | 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沥青加热废气、储罐大呼吸、装载废气以及危废间废气。沥青加热废气、储罐大呼吸、装载废气以及危废间废气共同经电捕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动静密封点采用LDAR泄漏与修复检测技术定期检测。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由周边农户综合利用,不外排。 噪声:噪声经过隔声、减振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固废: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清罐残渣由清罐单位清洗时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装油罐车拉走;废弃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1×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