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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2025年12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2-30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200035         电子邮件:qfxzhkfg@163.com

通讯地址:清丰县城关镇顿丘大道韩庄村村北50457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230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清丰晓月蕾曼家居有限公司新增喷漆房及现有工艺改造项目

濮阳市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创业路北侧建设路东侧

清丰晓月蕾曼家居有限公司

河南真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濮阳市清丰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创业路北侧建设路东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占地面积23859.6m2,年产2万件板式家具、年产6万件喷漆家具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与调试,不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3#车间涂油改建喷漆家具项目新增废气为擦色废气、调漆废气、修色废气、喷漆废气和油磨粉尘。油磨废气经自带干式打磨柜处理后进入现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擦色废气、调漆废气、修色废气和喷漆废气依托现有1套“水帘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置有机废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1#车间新建喷漆房项目新增废气为擦色废气、调漆废气、修色废气、喷漆废气和油磨粉尘。油磨粉尘经自带干式打磨柜处理后经新增“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擦色废气、调漆废气、修色废气和喷漆废气一起经“水帘柜+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内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喷漆废水及生活污水,3#车间涂油改建喷漆家具项目喷漆废水经现有“混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1#车间新建喷漆房项目喷漆废水经新建“混凝沉淀+fenton氧化”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一起经厂区总排口排入清丰中州水务有限公司第二污水处理厂(原清丰县姚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潴泷河。

噪声:主要为砂光机、喷枪、风机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音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体:主要为废砂纸、废包装物、废机油、废液压油、漆渣、废漆料(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漆污泥、油磨粉尘、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废砂纸、废包装物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液压油、漆渣、废漆料(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含漆污泥、油磨粉尘、废催化剂:危废暂存间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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