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2026年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3317305 电子邮件:hbjkfg@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县红旗路中段县政府对面院内(原职高院内六号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6年1月2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濮阳县峰伟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农业机械回收拆解项目 | 濮阳县胡状镇S101与G106交叉口南1500米(租赁濮阳县昇丰实业有限公司6号厂房) | 濮阳县峰伟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河南格硕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原濮阳晟丰实业有限公司6号厂房,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年拆卸废旧回收农机能力1 00台,拆解工艺为农业机械回收——拆解——切割一废旧物资出售。 | 废气:拆解车间(预拆解区)废气废气采用二次密闭,管道负压集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根 15m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排入濮阳县晟丰实业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肥田,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0dB(A)。经基础减振、墙体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固废:主要为拆解过程所收集的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废含油织物、手套等,统一收集存放置危废暂存间,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