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
5月8日上午,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瑞刚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聚焦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效落实重点执法任务,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环境质量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强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既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内在要求,也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深刻实践;既是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要求。全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上来,统一到生态环境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坚决扛起政治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和主力军,把严的主基调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体系现代化水平,为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濮阳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宣读了市局党组的表扬通报,并为表现突出集体颁奖。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县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经开区环保局作典型发言。会议总结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议对规范执法工作、根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廉洁执法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存印,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胡超增,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刘灿营,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高跃华、四级调研员宋俊生,各县(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和主持执法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