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01环解查(扣)字〔2025〕13号濮阳广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1-17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01环解查(扣)字〔2025〕13号
濮阳广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26959794612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皇甫路街道长安路濮阳汽车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琚自要
我局于2025年11月12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濮阳市人民政府自2025年11月10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或者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01环查(扣)字〔2025〕7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喷漆房及动力配电柜进行查封,查封的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单位生产厂区内。因濮阳市2025年11月17日12时解除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你单位于11月17日向我局申请解除查封,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喷漆房及动力配电柜。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