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5〕44号濮阳博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5〕44号
濮阳博顺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MA9GA6P24L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文早村西500米
法定代表人:王天军
我局于2025年12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橙色预警管控要求两条生产线停产一条,经现场核实,两条生产线正在生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6环查(扣)字〔2025〕41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止使用的一套生产设备、设施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厂区院内。因查封时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单位于2025年12月24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物品存放地点)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