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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57号濮阳县康达电器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2-26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0928环解查()字〔202557

 

濮阳县康达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0WMF12C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郎中乡翟寨村

法定代表人:翟胜军

我局于202512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或者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字〔202557),1套注塑机总闸配电箱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时间期限为10日(20251217日起至20251226止)。因到期解除查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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