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57号濮阳县康达电器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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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57号
濮阳县康达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0WMF12C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郎中乡翟寨村
法定代表人:翟胜军
我局于2025年12月17日依法对你单位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或者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扣)字〔2025〕57号),1套注塑机总闸配电箱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时间期限为10日(2025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月26日止)。因到期解除查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