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60号河南辰丰中新能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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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5〕60号
河南辰丰中新能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2MA9GTPT84Q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八公桥镇
法定代表人:孙佺
我局于2025年12月28日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你单位未生产,你单位的应急响应措施为:停一台污泥仓,一个破碎机,较预警发布前10个正常生产日日均情况,(1)产量限产50%;(2)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下降50%,通过调取你单位用电量,发现你单位预警前十个工作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25年12月15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你单位在2025年12月24日,处于生产状态,且用电量为2800度,明显高出用电基准值时段的平均用电量1700度。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扣)字〔2025〕61号),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限产应急响应的生产设备配电箱采取断电查封。查封期限自202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4天。因查封期限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