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6〕4号濮阳县胜超商砼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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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8环解查(扣)字〔2026〕4号
濮阳县胜超商砼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8MA449YYR72
地址:河南省濮阳县海通乡高家村
法定代表人:刘胜超
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不按规定限产或者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8环查(扣)字〔2026〕1号),中控室配电箱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时间期限为8天自2026年01月16日起至2026年01月23日止。因到期解除查封,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