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6〕3号濮阳市晟普技术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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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6〕3号
濮阳市晟普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MADGMA2W7C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濮城镇徐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景章
我局于2026年1月16日依法对你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远程推送线索,对你单位进行检查,你单位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是: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2026年1月16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期间,一台国二排放标准铲车正在上料,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管控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6环查(扣)字〔2026〕1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止使用的一台国二排放标准的铲车予以查封(扣押),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厂区院内。因查封时限到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扣押决定应注明:请你单位于2026年1月30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物品存放地点)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