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6〕5号濮阳市豫鲁砼业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6-02-09
浏览次数:
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豫0926环解查(扣)字〔2026〕5号
濮阳市豫鲁砼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26596268912Y
地址:濮阳市范县新区产业聚集区
法定代表人:张郑
我局于2026年2月2日依法对你单位在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中,混凝土项目不按规定停产,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作出查封(扣押)决定书(豫0926环查(扣)字〔2026〕3号),对你单位不按规定停产的混凝土生产线中的上料口传送带和中控室配电箱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厂区院内。因2026年2月6日8时起濮阳市解除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终止II级响应,你单位在2026年2月6日递交了解封申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