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返回主站
创建专栏首页
创建指标体系
创建工作动态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创建指标体系
>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
2.公众参与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6.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完善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机制
2.提高制度建设公众参与度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4.备案审查和清理机制健全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依法决策机制健全
2.公众参与
3.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5.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二)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1)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4.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
八、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38.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认真进行解释说明。
39.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40.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全面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