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健全地方政府规章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加大重要立法事项的协调决策力度,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对部门争议较大的地方政府规章,引入第三方评估。建立重要行政管理规章由司法行政部门起草制度。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健全地方政府规章制定程序和评估机制的情况说明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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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濮阳市人民政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202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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