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 关于征求《濮阳市马颊河保护规划(初稿)》意见的函 2021-07-22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濮阳市马颊河保护规划未公开发布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规划》专家评审会现场 2021-07-21
- 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办法制定过程材料 2021-07-21
- 欢迎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言献策 2021-07-21
- 关于印发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1-07-21
- 关于濮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2021-07-21
- 关于征求《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2021-07-21
- 关于再次征求《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意见的函 2021-07-21
- 关于《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出台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1-07-21
- 关于征求《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1-07-21
- 关于再次征求《濮阳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