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八批)
发表时间: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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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二十八批 2021年5月8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40013 | 濮阳市清丰县大屯乡大屯集村中间有一个垃圾坑(十字路向北800米路西),没有任何配套的防护设施,污染地下水和空气。 | 清丰县 | 大气、土壤 | 举报人所述清丰县大屯乡大屯集村垃圾坑,位于濮阳市大屯乡大屯集村十字街北侧600米路西,该坑系长期自然形成,面积约3亩。现场核查时处于无水状态,坑底平坦有群众种植的小麦和树木。清丰县大屯集村街道路边放置有专门的垃圾收集桶,群众生活垃圾由清丰京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专门清运,生活在坑周边的大屯集村个别群众因多年形成的不良习惯,将生活垃圾倾倒在坑东部,形成长约10米、宽约3米的生活垃圾堆,气味难闻,对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2021年5月6日,清丰县大屯乡政府组织人员对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将垃圾清运至清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在坑东沿架设彩钢隔离墙,设立警示标语牌,对该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环境意识,避免再次倾倒生活垃圾。 | 已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