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 专题专栏 > 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批)

发表时间:2021-05-11 浏览次数:

群众举报件信息公开

(第三十    2021511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5060098

濮阳市卫河佳苑小区(卫河路和政和二路交叉口东南角)1号楼1单元楼下百姓量贩超市在楼顶平台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排烟管道,油烟净化器噪音非常大,白天不停,夜晚直到10点才停,油烟味飘入室内影响居民生活。

经开区

噪音、大气

经核查,该店油烟净化器安装在楼顶平台最北侧,排烟口弯头向下排放。油烟净化器采取隔音棉密封降噪措施,油烟排放口距离卫河佳苑小区最近住户房屋直线距离约为23米,符合《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中“经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小于20米”的规定。

2021年5月7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百姓量贩紫东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油烟排放最高值为2.89mg/m³,均值为1.8mg/m³超过了《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量限值1.0mg/m³”的规定,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百姓量贩紫东店停业整顿餐饮业务,并对其油烟排放超标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2021年5月8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河南博晟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对百姓量贩紫东店楼顶平台油烟净化器运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油烟净化器在运行状态时南侧1米处噪声为40分贝,平台南侧距离最近住户室外1米处噪声为37分贝,噪声排放情况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的规定。

 

部分属实

(一)餐饮油烟治理情况。百姓量贩紫东店按照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局要求立即对油烟排放进行治理。2021年5月8日,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百姓量贩紫东店油烟再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油烟排放最高值为0.02mg/m³,均值为0.01mg/m³,满足《河南省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油烟排放量限值1.0mg/m³”的规定。

(二)噪声治理情况。为降低油烟净化器运行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百姓量贩紫东店决定每日12时至15时不再进行餐饮加工。

已办结

2

D2HA202105060043

濮阳市渠村乡后园村,养殖场(猪、鸭),网上公示全部拆除到位,但只拆了鸭场,猪场并没有拆。秦寨村南边,没有降尘措施,施工扬尘污染。

经开区

水、大气

举报人所述问题与第三批、第二十二批、第二十七批、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接到第二十七批举报后,濮阳县渠村乡政府再次进行核查,经多方走访,举报人反映砖渣占用耕地问题为原养猪场主牛建民自家麦地田垄上(与牛建民养猪场非同一位置)存放的6000余块成品砖,原准备扩建养猪场使用,现养猪场已拆除,因田间小麦即将于6月初收割,现在清运成品砖会踏毁小麦,其准备在小麦收割后进行清运,遂将成品砖临时在田垄上存放。濮阳县渠村乡政府与牛建民进行了沟通,5月7日,牛建民已将成品砖清运完毕。

举报人所述秦寨村实为濮阳县渠村乡陈寨村。陈寨村南边原建有濮阳县首龙新型建材厂,2020年9月,渠村乡政府已对该厂进行了拆除,对建筑垃圾进行了集中清运,组织人员对大部分地块进行了复耕。濮阳县首龙新型建材厂被拆除后剩余少部分地块在复耕过程中机械施工产生了一定扬尘。

部分属实

2021年5月7日,渠村乡政府已对濮阳县首龙新型建材厂全部地块复耕完毕,准备种植红薯。

已办结

3

D2HA202105060005

濮阳市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赵村,村支书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侵占村民的宅基地和耕地建楼。

华龙区

土壤

举报人所述赵村位于濮阳市华龙区,归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管辖。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赵村村庄规划问题的批复》(濮政文〔2003〕87号),赵村被列入新村规划并批准实施。2007年,为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品位,市政府确定赵村为城中村改造重点村。《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村城中村改造有关问题的批复》(濮政文〔2011〕190号)原则同意赵村城中村改造规划实施方案。2015年5月,为加快赵村城中村改造手续办理,华龙区人民政府依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1号)精神,印发了《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赵村城中村村民安置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华龙政文〔2015〕30号)。对赵村改造实施方案中的村民安置用地进行了明确。该方案总改造用地1355.3亩,其中用于村民安置用地203.575亩,剩余的1151.725亩土地全部为赵村城中村改造联合开发(或出让)用地。

截至目前,已建成的13栋安置楼(含1#老年公寓)和在建的2#、3#老年公寓土地、建设手续齐全;按照规划待建的4#、5#、6#、7#及敬托院、卫生服务中心、文体中心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华龙区大庆路办事处通过现场核查、走访群众、查阅相关城中村改造资料等方式未发现赵村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班子非法侵占村民宅基地和耕地问题,也未发现该村村支书“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侵占村民的宅基地和耕地建楼”问题。

不属实


已办结


版权所有: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电话:0393-6667610

豫公网安备410902020002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3

网站总访问人数: 在线人数:

豫ICP备15002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