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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

202147日至5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715日反馈督察意见。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目前,27项整改任务71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完成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发展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信息宣传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追责问责组、整改推进组,统筹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逢件必批、逢事必抓,定期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生态环境保护暨督察整改月调度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协调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梳理分解整改任务,逐一明确目标、措施、时限及责任,逐级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工作延伸落实到县区、部门,形成全市1N1个总体方案、N个细化方案)整改方案体系。建立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实行督察整改闭环管理,每月调度进展,加强现场督办,严格销号标准,坚持整改一项、验收一项、公示一项、销号一项。

(三)强化信息公开。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改方案、整改进展和整改成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开设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栏,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报道督察整改工作进展及经验做法,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标本兼治,擦亮绿色发展生态底色

(一)以人为本理念更加牢固。始终坚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作为建设幸福濮阳的强大动力,作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生动实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扬尘污染、垃圾堆存、异味扰民等问题,开展清零”“回头看项整治行动,以实际整改成效回应群众关切,高质量办结群众举报件。

(二)生态保护机制日臻完善。成立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任双主任,统筹推进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完善市委常委、副市长晨查夜查机制,推动督导属地、部门责任落实。健全“1+5”(环委办+散烧办、禁烧办、油烟办、控尘办、渣土办)办公室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享资源、协同联动,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对县(区)、市直部门、乡镇和城区办事处四个层面开展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树立正反典型,层层传导压力。

污染防治攻坚不断深入。2022大气、水、土壤年度目标顺利完成。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有效破解扬尘污染防治难题。发挥一市一策驻点专家力量,盯守数据、科学施策,有效应对VOCSO3污染治理。深化绩效分级,明确民生保障类企业73家、省级重大项目原材料保障企业9家,新增18家绩效评级先进性企业,其中A7家、B11家。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综合考虑民生需求,不实行机动车限号,及时启动5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冬季以来未出现连续3天重污染天。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在全省率先建立县(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细化举措、夯实责任,每月兑现奖惩。强化汛期水污染治理,盯紧入河排污口,科学引水调水,确保水环境质量平稳可控。打好净土保卫战。将40家单位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单,完成53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和1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实现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5个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和1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编制3个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方案,确保地下水安全稳定。

(四)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形成。加快产业转型。以“四化”改造为抓手高位嫁接传统产业,实施项目207个;以“四新”产业为重点抢滩占先新兴产业,形成聚碳新材料、绿色涂料、风电装备等产业集群;紧抓“郑汴洛濮氢能走廊”机遇,打造以中沁泰康、广东国鸿、上海风氢扬为代表的氢能产业链。实施创新驱动。筹建中原实验室、仓颉实验室,聚焦氢能和碳捕集利用、生物基和可降解材料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化产学研合作,与清华大学合作组建化工新材料研究院;培育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高新技术企业66家。推进减污降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抓好能耗“双控”,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5%,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3%;建成投用医疗废弃物处置、餐厨垃圾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一批补短板项目。

三、坚持底线思维,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

虽然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全面彻底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一)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助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抓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持每月调度进展,适时提醒督办,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巩固完善拉单挂账、全程监管、跟进推动、办结销号机制,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常抓不懈,一以贯之,不折不扣抓好督察整改后续工作,不达目标绝不松手。

(三)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转作风、强本领,调结构、促转型的重要契机,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与能力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结合起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守正创新、勇毅担当,以实实在在的督察整改成效,谱写资源枯竭城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附件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共性整改任务

1.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河南省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成立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统筹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

2)始终坚持把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对照督察问题逐项明确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建立整改台账,严格整改标准,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3)成立濮阳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濮阳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明确“1+10+7”政策体系;2021816日,召开全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启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组织邀请中国科学院、国家发改委、清华大学等专业人士开展碳达峰讲座。

4)出台《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濮发〔202113号),制定分工方案、工作要点,全面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指出,河南省十四五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要将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来。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对照两高项目范围及标准,建立两高项目清单,实施台账管理、动态调整、分类管控。存量项目推进提质增效,对标行业能耗先进值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在建项目严格管理,切实落实各项节能措施;新增项目严格会商联审机制,规范论证程序,坚决拿下不符合产业政策方向、规划布局和能耗双控目标要求的项目。

2)出台《濮阳市2021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濮淘汰落后办〔20211号),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开展落后工业产能排查行动,未发现需淘汰落后产能。

3)严格执行两高项目环境准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完成现存两高项目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全覆盖审核。

3.一些部门履职不力。河南省虽印发《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56个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并未全面形成。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省农业农村部门、省统计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化肥、农药施用量统计体系,双减工作更无从谈起。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印发科学施肥宣传资料,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开展农户施肥调查,了解施肥现状及存在问题。

2)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病虫害监测预警及时性、准确性,提高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能力。2021年全市主要农作物施肥量21.14万吨(折纯),较去年减少0.05万吨,实现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零增长。

3)全面执行河南省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及省农用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统计体系,严把控数据质量。

4)定期组织全市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夯实基层统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4.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对建筑石料矿开采中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治理,但要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省自然资源部门疏于监管,导致在实施中严重走样变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经排查,濮阳市境内无露天矿山。

5.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推进全省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重调度、轻检查,上报声称全省已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所有在用填埋场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但督察发现,新乡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巨量积存、处理不力,渗漏风险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足,导致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过100万吨。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约20座渗滤液实际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渗滤液积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印发《濮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行业管理实施意见》(濮城管〔20228号)、《濮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监管标准》(濮城管〔20229号)等文件,开展现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6份,建立问题台账,目前全市各垃圾填埋场已制定渗滤液存量消减方案。

2)督促指导濮阳县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清丰县第二垃圾填埋场、南乐县第二垃圾填埋场、台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租赁方式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全市渗滤液调节池存量逐渐减少。

3)通过日常检查、突击暗访、驻场监督等方式,督促指导各县,对已停用场规范覆盖,在用场减少作业面,做好雨水倒排,降低渗滤液产生量。

4)全市四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濮阳市、濮阳县、南乐县、台前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全部投用,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已全部由填埋转变为焚烧处理。

5)严格按照监测规范,定期对废气、地下水、土壤等开展监测,对发现的南乐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测设备未调试运行、清丰县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水处理在线监测数据计量不准确等问题,已责令整改到位。

   6)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日处理能力与生活垃圾日填埋量相匹配,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比例已降至50%以下。

6.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突出,水利部门对此疏于监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对纳入用水计划的98家取用水户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9个,均已整改到位。

2)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5家用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均符合取水许可规定。

3)统一归集数据,将用水计划审核数据全部录入微机系统,及时更新管理台账,建立常态化数据录入监管机制。    

7.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河南省2019年地下水开采量112.5亿立方米中,农业灌溉用水占半数以上。赵口引黄灌区等17个取水灌区存在超量取水行为,2019年下达取水计划共18.4亿立方米,实际取水22.1亿立方米,超计划取水约20%。省农业农村部门和省水利部门推动灌溉用地下水压采不力,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三义寨、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仍在建设,安阳市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也未完成。目前全省超采区总面积达4.44万平方公里,已形成安阳鹤壁濮阳新乡、武陟孟州温县、杞县通许等三大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2019年地下水平均水位较2016年下降0.67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开展灌区超计划用水问题排查,通过水源置换、地下水动态监控等方式,完成濮阳县、清丰县、范县、台前县2021年度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任务。

2)印发《濮阳市水利局关于我市部分灌区引黄水量告警的通知》(濮水政资〔202123号)、《濮阳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和用水统计工作的通知》(濮水政资〔202121号),加强用水计划管理,2021年全市9个灌区农业用水量均不超计划。

3)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发展,2021年全市新建高标准农田58.9万亩,其中实行管灌、喷灌、水肥一体等节水技术农田占比83%

8.黄河滩区管理缺乏系统观念。黄河滩区涉及生态环境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方面功能,亟需系统规划、统筹施策。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出台《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将黄河滩区生态环境治理和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内容纳入规划,完善以湿地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全市滩区迁建三年规划工程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建设12个安置区,已全部完成8.6万滩区群众搬迁任务。

3)我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自然资源部通过。濮阳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濮阳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于20228月印发。

4)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已完成意见征求、专家评审等工作;开展绿盾2021”专项行动,66个问题点位均已整改到位。

5)印发《濮阳市黄河生态廊道改造提升指导方案》(濮绿办〔202124号),2021年冬季至20226月,沿黄生态廊道共造林5000余亩。

9.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矿山开采生态修复治理不严不实。截至2020年底,全省尚有9.36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亟待整治,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督察发现,河南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计数据不实。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经排查,濮阳市境内无露天矿山。

10.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经排查,濮阳市境内无露天矿山。

11.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推进迟缓,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全省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不涉及我市。

2)完成濮阳市污水处理专项规划重新编制工作。

3)建成濮瑞路、黄河路、长庆路等10公里道路污水管网。

4)对全市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开展指导检查,保障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2021年市城区和各县污水处理率已分别达到97%95%以上。

12.管网整治改造滞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网总长5670公里,存在问题管网2594公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以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为主要抓手,对全省54座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整治,实现提质增效。但商丘、信阳等五市政府对此未予重视,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全省需一厂一策整治的54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不涉及我市,全市已按省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

2)对市城区地下排水设施开展全面排查,共排查污雨水管网700公里;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濮阳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及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逐步开展整治。

3)截至202212月底,共完成管线清淤260公里、错接混接改造376处。

13.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均污泥产生量200吨,日处置能力270吨,污泥处理均按照要求规范处置。

2)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总工程师任班长的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专班,统筹推动全市污泥处置工作。

3)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情况开展排查,摸清底数,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每季度对全市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污泥处置集中督导行动,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

14.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足、目标落实不力,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55座填埋场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经核查,我市不存在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问题。督促指导濮阳县、南乐县、台前县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进度,濮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已于202112月底建成投用,南乐县、台前县正在加快建设。

2)我市共布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南乐县与清丰县、台前县与范县共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市城区、濮阳县单独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布局全覆盖。

3)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已制定,各县垃圾填埋场封场方案预计3月底前编制完成。

4)根据运输距离及处理能力,统筹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协调清丰县、范县生活垃圾运送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

15.垃圾分类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出台《濮阳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各级目标任务、主要措施。

2)制定《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估办法》(濮分领办〔20212号),夯实基层政府、物业公司主体责任,拓展滨湖湾等试点小区,覆盖居民34349户。

3)加强宣传教育,发放宣传资料2.5万余份,开展迎新春送春联 垃圾分类入万家”“垃圾分类我参与 社区先行树新风等宣传活动,提高试点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16.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但截至督察时,仍有9个市未建。全省2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濮阳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规模200/天,占地30亩,投资约1亿元,该项目于20213月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已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

2)通过实地调查、座谈会等方式摸清市城区餐厨垃圾产生量底数,制定完善餐厨垃圾收运方案。

3)印发《关于规范市城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通告》,与餐饮单位逐一签署餐厨废弃物收运协议,对中原办、长庆办等18个办事处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实行网格化管理。

17.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河南省上报已建成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经统计分析,其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闲置率超过40%,周口市、驻马店市超过30%,开封市、许昌市超过2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经排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34座,已建档立卡。

2)截至20226月,2019年后建成的、有改造价值的污水处理设施9座,已整治8座;2019年后新建成、正常运行设施2座,综上,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9%(不含水毁设施)。

3)结合村庄实际采取差异化治理模式,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

18.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我市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得到提升。目前,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1%,超额完成国家、省定目标。

2)南乐县10万亩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已完成,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小散户粪污乱堆现象显著减少。

3)印发《畜禽粪污处理利用技术指导手册》,以沿黄三县为重点,按照一场一策、填平补齐原则,现场指导养殖户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          

4)开展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共排查畜禽养殖场户1254家,发现问题7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19.机动车淘汰不到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但河南省直到20206月才制定实施方案,滞后近2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全省应淘汰的柴油货车底数不清,相关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2021年全市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11593辆,完成率101%

2)印发《濮阳市交通运输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濮阳市财政局、濮阳市商务局、濮阳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濮交〔2020103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濮阳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的紧急通知》(濮政办名电〔202136号),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营运证注销、车籍注销、回收拆解、车补资金发放工作。将车辆信息录入大数据平台,实时监控车辆动态轨迹,为精准追缴提供技术支撑。

3)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判会商机动车淘汰工作;成立5个督导组,由县级干部带队分县区督导指导。

20.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亟待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进展缓慢,全省仅155家企业开展LDAR检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经排查,我市炼油、石油化工等行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企业共41家。

2)定期开展抽查,督促41家企业按要求开展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有效降低VOCs无组织排放量。

3)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列为2021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作;2021年完成39家企业无组织排放改造与9家企业VOCs治污设施建设,实现源头减排。

21.水污染防治仍需发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加强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落实双随机监管机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

2)开展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专项检查行动;20219月以来,双随机抽查污水处理厂34次,发布预警专报26期,下达环境监控督办通知书5次。

3)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涉水企业宣贯《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督促指导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确保规范运行。

4)对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共检查污水处理厂20家,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22.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相当部分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遍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2020年以来,河南省各地按国家要求加紧建设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共谋划30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新(改、扩)建项目,但截至督察时,尚有12项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的焦作市、新乡市仅完成前期手续。同时,现有部分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全省28座处置设施中有7座仍采用或备用简易石灰干化处理工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扩建项目已建成投用,新增一套日处理1吨低温裂解碳化装置。

2)印发《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情况排查整治的通知》,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处置情况开展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3)全市7家三级医院中除安阳地区医院所属地在安阳未进行此项工作,其余6家已完成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

23.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涉及我市线索共2起,分别为范县善高羽绒公司、范县华宇羽绒公司污水直排问题和台前县宏图养牛场废水直排问题。

2)经鉴定以上2起案件均未对外环境造成生态损害,生态损害赔偿费用只计算检测、鉴定评估和污水处理成本费用。

3)范县善高羽绒公司、范县华宇羽绒公司污水直排问题和台前县宏图养牛场废水直排案件均已磋商赔偿完毕。

二、个性整改任务

1.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2019年,濮阳市彭楼灌区、渠村灌区分别超计划取水81%38%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濮阳市编制实施四水同治总体规划、节水专项规划等4个专项规划和水资源优化配置规划,进一步优化水资源配置,挖掘节水潜力,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2)实施河南省十四五渠村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渠村灌区引黄灌溉水利用系数将提高10.6%。一期工程已于20221月开工,20226月底完工,累计完成投资6300万元,改善灌溉面积8.78万亩,新增节水能力637万立方米。

(3)印发《关于我市部分灌区引黄水量告警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水量调度管理和用水统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科学合理制定用水计划,加强水量调度。经核查,2021年度渠村灌区、彭楼灌区未出现超计划取水。

(4)提前制定2022年度渠村灌区、彭楼灌区引水计划,并根据县(区)上报和种植需水情况及时调整月用水计划,按计划实施用水调度,防止超计划用水。

5)开展节水进社区、进学校等节水宣传活动,2021年,共出动宣传车50余辆次,出动宣传人员500余人次,制作和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2.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濮阳市台前县宏图养牛场废水直排北侧沟渠,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4470毫克/升、106毫克/升、11.4毫克/升,超《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10.2倍、0.3倍、0.4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台前县宏图养牛场外排废水已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北部排水处已复耕。

(2)濮阳市印发《关于开展畜禽养殖业环境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类似问题排查整治,发现问题78个,均已完成整改。

3)濮阳市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2647名,印发市级总河长令,进一步夯实河长巡河责任。20211月至202212月,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共巡河58万余次,发现问题均已立行立改。

3.恶臭扰民问题亟待解决。濮阳市范县高码头镇通过招商引资,在离镇第一小学不足50米的地方建设范县善高羽绒公司和范县华宇羽绒公司,并在与企业签订用地合同中写入地方相关部门不能进企业检查罚款等违规条款,长期纵容其直排水洗鸭毛废气,恶臭扰民严重。两家企业长期向周边偷排生产污水形成多处坑塘,COD、氨氮浓度分别最高达9840毫克/升和295毫克/升,超过地表水类标准245倍和146.5倍,加剧恶臭污染。附近居民和小学师生对恶臭污染反映强烈,但长期未得到解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对范县善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范县华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深入调查,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两家企业周边受污染坑塘污泥已运至范县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置;积水点废水已抽至华宇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高码头镇第一小学污水管网、沉淀池已建成投运。

(3)范县组织对全县羽绒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共出动500人次,排查羽绒企业56家,已全部整改。加大羽绒企业监管力度,提高日常检查频次,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4)范县纪委监委对5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4.濮阳市台前县清四乱工作严重缩水,滩区居民迁建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

(1)台前县马楼镇闫霍草菇种植基地、新羽牧业有限公司种鸭养殖项目、豫龙堂胶业有限公司和范县辛庄镇毛楼村生态旅游区游乐设施、濮阳县习城乡冯寨村大范围堆积木头等有关问题以及台前县全面排查发现的25四乱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制定《濮阳市河流清四乱深入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濮阳市河长办组织人员不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监管,督促县(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杜绝问题反弹。

2)台前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三年规划涉及43个村、10248户、34445人,共建设县城、吴坝镇、夹河乡、马楼镇4个安置区。4个安置区均建成投用,涉及搬迁群众钥匙已分发到户;配套建设的3座污水处理厂同步运营,新建的9所学校实现招生,3个乡镇安置区就业产业园引进6家劳动密集型企业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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