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辐许准〔2021〕第02号清丰县大屯乡卫生院
发表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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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辐射安全许可核发决定书
濮环辐许准〔2021〕第02号
清丰县大屯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送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依照《行政许可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辐射安全许可,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Ⅲ类射线装置,证书编号为豫环辐证[J2102],有效期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17日。你单位应严格按照许可的种类和范围从事活动,并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2021年5月18日
抄送:濮阳市环境保护辐射管理站、市生态环境局清丰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