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清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开展2024年五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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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队:
为持续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根据省局要求,濮阳市生态环境清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调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每个月开展一次,2024年五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执法人员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并在河南省生态环境执法APP中执法任务选项查看检查任务,录入现场检查情况,并更新补全企业基础信息,如发现检查企业已关闭或不具备生产能力,请在检查记录中注明并及时通报大队办公室,由大队办公室报市局统一处理,五月份双随机任务完成时限5月31日。
附件:濮阳市生态环境清丰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五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表.xls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