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发表时间: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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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置地点
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在固城镇通达路与南一路交叉口,永固沟左岸,坐标:东经 115°04'18.846",北纬 35°51'09.777"。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放,排入清丰县永固沟。
二、污染物排放量及浓度排放要求
清丰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混合污水。出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1.5毫克/升、总磷不超过0.3毫克/升;废水排放量:不超过1825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547.5吨/年;氨氮不超过27.37吨/年;总磷不超过5.475吨/年。
三、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6日—31日
联系电话:0393-7212115
电子邮箱:qfhbbgs@sina.com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