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公示
发表时间: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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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情况公示如下:
一、设置地点
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在濮阳市南乐县韩张镇南街村西,厂区东北侧,永顺沟右岸。地理坐标为:东经115.319830°,北纬36.071549°。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排入永顺沟。
二、污染物排污浓度及排放量要求
濮阳宏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主要排放经处理达标后的工业废水。出水水质主要污染物浓度:化学需氧量不超过30毫克/升、氨氮不超过1.5毫克/升、总磷不超过0.3毫克/升;废水排放量:不超过50.22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总量:化学需氧量不超过15.066吨/年、氨氮不超过0.753吨/年,总磷不超过0.151吨/年。
三、公示时间和反馈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月31日
联系电话:0393—6232329
电子邮箱:nanlewufang@163.com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