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环范文〔2025〕33号中共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濮环范文〔2025〕33号
中共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6月24日至8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4年9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推动问题整改韧劲不足。
(一)推动整改工作不力
1.整改问题:范县分局党支部对整改工作思想重视不够。未从讲政治高度审视推动问题整改,未对整改工作深入研究,未压实班子成员整改责任,班子成员不清楚整改措施,不掌握整改进度,未持续督促问题整改。整改标准低、成效差。2022年黄河流域警示片交办范县“杨集乡污水处理厂未建设,生活污水直排杨集沟,导致水体黑臭”问题至今未通过验收。2024年3月5日,省核查组实地核查后认为整改成效达不到验收销号标准,未能通过验收;6月5日,省第四督察办现场调研认为杨集乡污水处理厂功能不完善,缺失脱泥装置,要求再次进行整改。
整改成效:一是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和全体会议专题督察问题整改 ,增加督察整改办力量,目前中央、省、黄河流域警示片交办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2022年黄河流域警示片交办范县“杨集乡污水处理厂未建设,生活污水直排杨集沟,导致水体黑臭”问题,于2024年8月21日完成整改销号。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整改问题:内控制度应建未建。2024年1月市局开展政治监督帮扶指出“制度建设缺失问题”,范县分局仍未按照市局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缺少关于衔接范县环委会内设机构工作制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制度、环评项目审批制度等11项制度。
整改成效:一是及时建立衔接范县环委会内设机构工作制度、廉政风险点及防控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租车管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执法检查、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领导班子会议、机关财务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11项制度。二是举一反三,相继建立完善政治学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委员议事规则等制度28项,切实扎密制度的笼子,实现业务办理有章可依,干部管理有制可循。聚焦重点领域,修订了执法检查、规范立案、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工作细则等制度,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结合范县实际,制定了污水处理厂超标报告处理、雨季园区涉水企业排查处置、预警专报及用电监管调查处置等工作推进机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逐步规范化、机制化。通过建章立制,推动同类问题解决,提升整改质效。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问题整改质效不高
3.整改问题:个别问题边改边犯。如2021年市委第七巡察组、2022年4月市人民政府派出审计组、2022年9月兰考审计组审计反馈中,不同程度都提到“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成效:我县共计104家涉及固体废物企业全部纳入全国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理系统,从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一体化管理。组织重点监管和简化管理企业50余家利用全国固体废物系统手机端对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自评,并对企业自评情况开展抽查,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整改问题: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范县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突出”,巡察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依然存在。如辛庄镇河湾村室东,养殖户治污设施不完善,有异味;杨集乡丁庄村南100米路东养牛户,未建晾晒棚,粪污露天堆放;张庄镇于庄村养猪场有污水外溢。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期间,巡察组交办的辛庄镇河湾村、杨集乡丁庄村、张庄镇于庄村畜禽养殖污染环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相关乡镇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加强畜禽养殖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2022年6月-7月全县共排查了865家养殖场(户),发现84个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粪污设施不健全,粪污露天堆放。2022年7月,8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露天堆放的粪污已清理,完善了粪污贮存设施。2023年5月,全县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排查,共排查了43家养殖场(户),其中发现10家养殖场(户)存在12个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粪污设施不规范,粪污露天堆放,问题均整改到位。三是2023年5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将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4项行政处罚权赋权至乡镇政府。其中包含对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处罚。2023年8月18日,我局法律顾问在产业大厦一楼会议室对全县乡镇行政综合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指导,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能力,破解基层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四是乡镇已对辖区内黑臭水体进行排查,未发现黑臭水体。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三)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深入
5.整改问题:理论学习深度、宽度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班子会议简单传达,未开展研讨,未提出贯彻意见;单次学习安排内容过多,理论中心组学习以领学为主,缺少研讨交流;2024年1月至今理论中心组未开展过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内容的学习。学习浮于表面、学用脱节。对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四个重大转变、五个重大关系、六项重大任务”,仅在班子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未深入学习研讨,未结合范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措施。部分干部不了解2023年生态环境部颁布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内容,不掌握2024年六五环境日主题。主题教育走形式。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多期简报照片雷同,涉嫌造假;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整改台账中整改措施与整改问题不符,存在形式主义。如徐某某整改问题“群众信访调查、处理反馈、信访台账建立方面做的不够”整改措施为“加强党性锤炼不止步”。
整改成效:一是充实完善2024年领导班子理论学习计划,制定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学习计划,将习近平关于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并对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二是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讲话精神,用学习成果推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是召开班子会议、班子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四是开展“环保小课堂”、“12·5 国际志愿者日”、烟花爆竹禁改限、生物多样性日、文明祭祀等宣传活动,现场向群众发放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购物袋,引导居民从身边小事做起,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五是9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学习和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发言材料,聚焦反馈意见,联系实际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2024年范县空气质量实现“两降一增”,PM2.5同比下降2%,PM10同比下降2.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天。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省考核子路堤监测断面达到省市考核地表水Ⅳ类水质目标,其中氨氮、总磷、溶解氧等大部分因子达到了Ⅲ类水质,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土壤环境稳中向好,我县土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无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优先监管地块污染管控率达到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整治、黑臭水体治理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部完成市定目标。全县未发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2024年范县获得市级生态补偿金1137.75万元,位居全市五县四区第一(高于第二名工业园区495.75万元),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被评为“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获得2024年度全县综合考评、重点攻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城市(镇)建设、统战等9项工作先进单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整改问题:领导班子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欠缺,未定期报告、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范县分局对生态环境舆情管控不力,反映处置滞后,2021年以来先后出现6起生态环境舆情事件。如2023年濮王工业园出现的金堤河污染舆情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发酵,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干部职工思想建设政治引领不够,2024年6月,范县分局科级干部邢某工作日饮酒后在多个微信工作群发表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1月29日,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运行高效的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二是9月24日召开第三季度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总结2024年以来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处理化解意见。三是12月9日,召开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通报,研究我局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四是主流宣传意识不断增强,环保宣传信息在国家级媒体发表3篇、省级媒体4篇。巡察整改以来,未出现过生态环境舆情事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
(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
7.整改问题:危废监管缺位。范县涉危废企业达89家,2023年产废量7079.7吨,固废年处理量大,但范县分局对固废规范化管理不够,日常监管不到位,未对89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监管培训、警示教育、案例分析,未定期提醒涉危企业开展污染防治设施安全生产评估和隐患排查。走访发现华亿精工、泰普胶黏、福通塑业等企业危废间标示牌设置不规范;远东化工、河南豫铭化工等企业危废间未及时更新危废标识、完善危废台账。
整改成效:一是巡察期间,巡察组走访发现的华亿精工、泰普胶黏、福通塑业、远东化工、河南豫铭化工等企业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华亿精工、泰普胶黏、福通塑业等企业危废间标示牌已规范设置;远东化工、河南豫铭化工等企业危废间已更新危废标识、完善危废台账。二是2024年5月、10月先后举办两期安全生产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培训会,聘请安全管理专家和危险废物管理专家进行授课,集中观看安全生产和江苏省响水县危险废物爆炸案例两次培训分别参加人数为50家企业和42家企业,2025年4月聘请安全和环保专家4名对我县设计危化品25家企业进行为期8天的排查指导。三是利用日常监管,加强宣传力度,向企业发放安全生产导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废法100余份。四是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专项整治行动,组织重点监管企业26家和简化管理企业30家利用全国固体废物系统手机端对规范化管理情况开展自评,并对企业自评情况开展抽查,确保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8.整改问题:防范应急设施建设不到位。金堤河范县段36公里没有任何节制性工程,应急处置水环境突发事件存在风险隐患,易发环境污染事件。2021年,市环委办印发濮阳市金堤河、马颊河、梁庙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在金堤河范莘大桥建设导流槽、事故应急池,至今未建设。
整改成效:一是《莘县人民政府 范县人民政府协同推进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实施方案》中,计划两县水利部门共同建设金堤河范县十字坡节制闸,提高灌溉和防洪除涝能力。二是范莘公路金堤河大桥由河南范县和山东莘县两地政府共同出资修建,因土地均属山东,范莘公路金堤河大桥由山东莘县水利部门负责建设,建设中未配套建设导流槽、事故应急池。经与莘县多次沟通对接,莘县答复适时启动建设。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
9.整改问题:日常宣传不深入,政策指导不到位。生态环境政策入企宣传少、解答不及时、指导不到位,班子成员深入企业调研少,了解企业诉求、解决问题不够。如制定企业应急减排管控清单时,多依靠企业上报材料,很少到企业现场核查和指导企业科学合理减排,特别是对化工企业简单以限产手段达到减排目标。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12次,帮扶企业95家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污染防治、扶持政策等问题22个。二是积极帮助5家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21万元。三是开展多次绩效评级、资金申报培训会及现场指导企业废气治理升级改造,2024年4家化工企业技改后,VOCs废气减排效果显著,其中1家企业绩效评级升级B级,1家企业异味投诉举报件明显下降。四是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动态调整2024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逐一明确减排措施,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管控。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0.整改问题:营商环境满意度堪忧。2023年范县优化营商环境“千人评千岗”涉及45个单位100个股室,范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股排名第54名,综合执法大队排名第71名。范县分局未认真检视自身优化营商环境存在不足,未制定改进措施。市化工园区行政审批中心服务窗口设置形同虚设。2021年以来,按照市局安排,范县分局专门安排工作人员在此值班,至今未受理办理任何业务。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439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85人次。二是严格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正面清单内企业以非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监管;严把清单出入关,对不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企业上报移出4家。三是认真执行上级免于处罚、不予处罚要求,为企业发展和升级改造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已实施不予处罚企业6起。四是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市化工园区行政审批中心环保服务窗口已撤销。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弱项
11.整改问题: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存在短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基础不稳固,管控措施落实时紧时松,特别是工地扬尘、散煤燃烧、烟花爆竹燃放等个别时段容易反弹,2024年双节期间因烟花爆竹燃放,空气质量爆表6小时,爆表时长全省最长。部分月份空气质量恶化,2023年6月、9月、10月、12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处于全省后15名,2024年1月、2月、4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处于全省后15名。高值热点遏制不力。范县分局未积极帮助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未从源头上进行治理,高值热点居高不下。2023年被省生态环境厅通报92次,2024年1—6月交办高值热点问题37个。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范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2天(同比增加7天),PM10平均浓度7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PM2.5平均浓度4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均在全市五县中排名第二,获得市级生态补偿金1201.75万元。二是2025年春节期间,按照濮阳市安排,实行了烟花爆竹实施“禁改限”政策,加大管控力度,2025年1月全省排名47名、2月排名66名,较2024年1月96名、2月90名得到有效提升,空气质量得到极大改善。三是积极帮助5家企业升级改造治污设施,谋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其中4个VOCs治理项目,1个养殖氨排放控制项目,争取中央资金1521万元。四是完成85家企业低效失效大气污染设施排查,发现整改问题企业20家。五是2024年省厅共通报我县高值热点60个,2025年以来省厅共通报我县高值热点26个。较2023年高值个数明显下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2.整改问题:打好碧水保卫战破题乏力。范县分局源头治理水环境污染措施不多,对涉水污染企业日常监管不力,范县水污染问题突出,形势不容乐观,2024年1—6月,范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累计排名全省倒数第7名、全市倒数第1名。金堤河水质时有超标,2024年2月金堤河子路堤断面氨氮出现长时间超标,最高浓度2.74mg/L,超标0.8倍。
整改成效:开展水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对金堤河子路堤桥断面及上游重要点位的巡检力度,不定期进行现场巡检,同时加大监测频次,实时掌握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2024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全面达标。省考核子路堤监测断面达到省市考核地表水Ⅳ类水质目标(Ⅳ类水标准:氨氮≤1.5mg/L,总磷≤0.3mg/L,高锰酸盐指数≤10mg/L),其中氨氮(平均值0.5mg/L)、总磷(平均值0.13mg/L)、溶解氧(平均值8.07mg/L)等因子达到了Ⅲ类水质,达到“十四五”以来最好水平。2025年1-5月份,金堤河子路堤监测断面水质主要因子氨氮平均值0.462mg/L、总磷平均值0.088mg/L、高锰酸盐指数6.724mg/L,稳定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2025年1-3月获得市级生态补偿金172万元,其中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133万元、横向生态补偿39万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
13.整改问题: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还有差距。范县化工退役地块多,土壤治理修复任务艰巨,局领导班子存在畏难情绪,对此项工作推动不力。如河南丰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地块374亩于2020年6月被列入《河南省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目前仅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管控,尚未开展实质性的治理修复。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土壤重点监管单位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标准规范落实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要求,做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全面依法履行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压实了主体责任。二是针对丰利能源公司退役地块,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共布设监测点位318个。其中,土壤监测点位254个,地下水监测点位57个,场外背景监测点位7个,并完成《河南丰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地块规划分区建议。丰利能源公司退役地块做好风险管控,划定了风险隔离区域。我局报请范县人民政府划定河南丰利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退役地块隔离、风险管控区域。采取了风险管控措施。我局每年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对地块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监测,督促企业每年进行土壤地下水检测,及时掌握污染物变化情况;我局对地块进行封闭管理、设立标识;地块责任单位设置门卫值班室,24小时值班,周边设置围挡,严防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场地;要求除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外,一律禁止建设其他无关项目,严禁对污染土壤进行扰动。三是举一反三,持续强化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控,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制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完成情况:已完成
(八)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折扣
14.整改问题:2023年,生态环境部推动实施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范县段共排查出67个入河排污口,局领导班子重排查轻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标准不高,且有反弹现象。如陆集乡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污水溢流直排,受纳水体有明显恶臭、水体颜色异常,标识牌信息与系统内填报内容不一致。巡察组抽查1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发现,进水量不足、不正常运行、出水不达标等问题较为普遍。颜村铺乡、陆集乡等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高码头镇污水处理厂未安装在线设备,进出水检测仪器、COD、氨氮、总磷、总氮在线监测仪、智能水质采样器等设施购置一年多未启用。
整改成效:一是陆集乡已更换污水处理设施风机设备,颜村铺乡已完善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修整集水池,实现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每年两次对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巡查。二是高码头镇已完成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实现联网。目前全县5家500吨以上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全部联网。已建设完成县级智慧监管平台,100吨以上500吨以下,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流量数据监测,和出水口视频监控数据已全部对接到省厅平台。三是我县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共67个,已全部完成排查、监测、溯源、整改工作。四是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加强管理力度,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取样检测,均达标排放。
完成情况:已完成
(九)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不强、执法不规范
15.整改问题:执法力量不强。范县分局63人持有执法证27人,一线执法人员仅有10人(2025年换证后具备执法资格人员仅剩6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
整改成效:积极推进执法证办理,已新申领符合执法证办理条件人员8名,已充实到监察执法队伍,实行全员执法,加强执法力量。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6.整改问题:办案质量不高。个别执法人员办案质量不高,案件证据不扎实、逻辑关联性不强。如范县分局对润杨化工有限公司以私设暗管的行为由于执法人员办案程序不严谨被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作出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
整改成效:一是成立案件评查专班,自2024年11月以来,共评查案件14个,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件审核领导小组案件审查工作细则,由法律顾问对案卷把关审查,出具案件审查法律建议,强化法制审核,提高案卷质量和办案水平。至目前,未发生败诉案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7.整改问题:卷宗制作不规范。执法队伍整体文化水平偏低,在案卷制作过程中调查内容不够全面,错别字较多,案卷审核不严。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案件评查中,发现审批表负责人签字无具体意见、无日期,证据取证章内容填写不全,查封扣押案卷无查封扣押笔录或清单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邀请法律顾问对案卷制作的规范性培训和《案卷评查细则》学习。三是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案卷质量,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四是成立案件评查专班,自2024年11月以来,共评查案件14个,发现问题28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18.整改问题:执法人员能力欠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对企业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如濮阳市元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自行检测,光远检字第(E2023050525)号检测报告与排污许可证自行检测要求的DA003焚烧炉废弃排放口每月一次的检测因子不符,氯氧化物和一氧化碳两个因子未检测;2021年3月群众举报范县善高羽绒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范县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未发现问题,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下沉范县督察发现并交办。
整改成效:一是濮阳市元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为环保部帮扶组交办的立行立改问题。经查看该公司焚烧炉运行台账发现,该公司危险废物自2023年5月进行焚烧处理后,因焚烧代价较高,停止使用焚烧炉。产生的危险废物与有处置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签订转移合同,将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处置。截止目前,焚烧炉停止运行。2021年4月份对范县善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罚款19万元,已缴纳。问题已整改完成。范县纪委监委对我单位1名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根据查明事实,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记过处分。二是购买测风仪、PID等15类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效能。三是邀请法律顾问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和现场执法能力,在执法队伍里开展“帮扶带”活动,综合提升执法人员的整体执法能力。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共立案查处10起。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环评审批环节问题突发频发
19.整改问题:未批先建。2021年以来8个企业存在未批先建,如2022年9月劭梁实业在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2023年4月范县分局现场检查发现并立案处罚。
整改成效:2023年4月以来,未发现未批先建情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环评助企帮扶活动方案》工作安排部署,持续入企开展环评帮扶工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提前介入,政策指导,加快审批进度,预防及杜绝企业未批先建。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及乡镇属地沟通,加大企业巡查监管力度,对发现未批先建问题,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根据《濮阳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回头看”专项检查方案》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整合环评专家、行业专家,自建专业自查队伍,对本级审批的环评文件开展全面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已复核环评文件13个,共发现环评编制文件不全面报告3个,已告知企业及编制单位进行补充完善。未发现环评文件编制存在严重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0.整改问题:环评办理监管不严。濮阳市华威玻璃有限公司未按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安装脱硫设施,后经上级交办立案调查并处罚。
整改成效:贯彻落实《濮阳市2022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推进环评审查审批与行政执法衔接,形成监管合力,组织行业专家对已批复的环评进行常态化复核及复查,报告书(表)项目,复核比例每年不低于20%。登记表项目,复核比例每年不低于10%,发现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一)践行生态惠民利民为民理念不够深入
21.整改问题:对群众举报问题重视不够,处置不力,81个环保问题被群众反复多次举报,直至上级交办才得以解决。如群众通过12369热线多次举报远东化工、华羽羽绒厂、范县牧原养殖场第六分厂、濮阳市盛通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范县利福特瓦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恶臭扰民、污水横流问题。2020—2021年群众先后6次举报华羽羽绒厂恶臭扰民,范县分局均以调查后未发现污染问题回复,直至中央督察发现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要求整改,范县分局才立案调查处置。信访人通过不同途径多次举报范县利福特瓦业环境问题,范县分局未真正重视,未认真核查举报问题,直至信访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该信访件才得以解决,为此范县分局5名工作人员被问责追责。
整改成效:一是严格落实濮阳市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快速行动、及时处置,共接受群众举报件156件,与去年同比下降51.8%,大大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二是加强环境日常监督管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持环境监管的高压态势。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依法规范履行环境执法监督能力存在弱项。
(十二)履行主体责任乏力
22.整改问题: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党支部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一岗双责”有偏差,压力传导不到位,对苗头性问题没有及时提醒,对已发现的问题不敢较真碰硬。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深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三年来未按照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的要求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未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及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个别工作人员规矩意识、纪律意识树得不牢,违纪违法事件多发频发,自2021年以来10人受到党政纪处分。集中整治工作走过场。2024年4月,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范县分局领导班子思想上重视不够,未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未明确整治重点,未建立问题台账,集中整治工作走形式,截止目前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发现职能部门问题数”均为零。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1月17日,相继召开班子扩大会议、班子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及时纠正思想偏差,消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4年开展廉政恳谈7次。三是2025年5月30日,召开班子扩大会议,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四是落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召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传达8月16日全市政务服务(12345政务热线)效能推进会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推进会精神,安排部署我局相关工作。五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纠治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问题工作方案要求,组织人员随机对辖区内丰利石化等7家企业召开座谈会,开展调查问卷,收集办结企业诉求2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
23.整改问题: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履职不力以案促改开展后仍有执法人员因同类问题被问责,范县分局未能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22年3月围绕吕某某履职不力开展以案促改,2022年12月该局5人再次因失职失责给予政务警告处分。以案促改存在敷衍应付。2022年“环保监察工作履职不力问题以案促改”自查问题清单整改台账与2021年“行政执法领域以案促改”自查问题清单台账,问题表现与整改措施雷同。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10月28日,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会议,集中学习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围绕濮阳事业单位违规进人问题及陈晓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以案促教促改促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就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深度剖析,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时刻筑牢纪律防线,坚守初心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员干部围绕重点撰写心得体会。二是12月25日,召开酒驾“以案促改”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濮阳市生态环境局酒驾“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对其中的5起酒驾案例警示进行了重点学习,案例涉及人耿海龙、邢继山作深刻检讨,围绕重点开展自查自纠。集中观看酒驾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使干部职工清醒的认识到党纪严于国法。购置酒精测试仪,定期不定期对干部职工的出行方式进行抽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拒绝酒驾,安全出行”承诺书,增强员工的自我约束力。制定预防酒驾醉驾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2025年4月21日,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召开违规饮酒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传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开展违规饮酒问题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和全市生态环境系统8起案例通报,并开展自查,撰写违规饮酒以案促改心得体会。
完成情况:已完成
(十四)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
24.整改问题:违规挪用项目资金。用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支付与项目无关的日常费用共33万余元。如2022年6月17号至11月11号凭证列支车辆维修、燃油费、下乡扶贫差旅费等21张票据共14万余元;2023年2月14号凭证列支律师费用8万元。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车辆维修、燃油费、律师费用办公经费或非税收入中支付。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支出。巡察问题反馈后,未出现将环境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付日常费用现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5.整改问题:三公经费超标。2023年度预算三公经费是5万余元,实际账面列支10万余元。签定合同不规范。如2023年11月1号凭证列支检测费和技术服务费2张票据共8万余元合同未签名。大额检测服务项目未经招标、询价程序。如2023年2月8号至2023年12月16号凭证列支的检测服务费直接指定服务商,均未进行招投标和询价程序。应入未入固定资产。如2021年6月4号凭证购买执法记录仪4台1万余元,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度三公经费列支未超出预算,学习民法典关于签定合同方面的有关条款,2023年11月1号凭证列支检测费和技术服务费2张票据共8万余元合同未签名问题已得到纠正,执法设备已计入固定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系统。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相继完成了财务管理、内控、三重一大等制度。三是2024年3月,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内控制度制定了我局内控制度,2024年11月29日,完善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明确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3万元(含3万元)至20万元(不含20万元)之间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项目,由采购需求股室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采购需求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采购的标的物清单,原则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进行采购。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外20万元(含2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之间的货物、服务项目以及20万元(含20万元)至60万元(不含60万元)之间的工程项目,由采购需求股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采购申请和计划采购的标的物清单,报分管领导审批后,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托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机关党的建设存在短板。
(十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刀刃向内力度不够
26.整改问题:政治担当意识不强。一把手和班子成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不强,工作中不敢担当、不愿触及矛盾,有老好人思想。对干部职工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不够,工作纪律松懈,干部队伍管理宽松软。2021年11月房某、2021年12月尚某、李某,2022年2月刘某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023年7月,李某在行政服务中心值班期间观看电脑短视频,分别被范县纪委通报。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增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识,助力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股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2024年开展廉政恳谈7次。三是建立请销假、公车管理的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制度执行的督导力度,对参会人员迟到现象多次进行口头通报。巡察整改以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7.整改问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范县分局没有“三重一大”专题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不充分,班子成员未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会议记录过于简单,缺少每项议题讨论情况和参会人员签字背书。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准备不充分,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火力不够,“红脸出汗”少,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如,2022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李某某、盛某某、徐某某的相互批评全是工作方面建议。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若干规定》,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二是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讨论决策程序,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都严格执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由集体讨论研究后决定。三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要求和程序,会前做好充分准备,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真正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有力度,达到红脸出汗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六)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
28.整改问题:班子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老化,平均年龄54岁,年龄最大58岁;专业结构不合理,班子成员中缺乏环保专业型干部;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领导职数空缺。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监测中心2个副科级领导职数长时间空缺未配备。违规抽调人员。2人在无审批手续情况下,被抽调至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1人长期在华龙分局跟班学习,至今未返岗。存在“三超两乱”。三定方案核定行政执法大队配备副大队长1名,实际配备3名;监测中心配备副主任1名,实际配备3名;执法大队核定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37名,实际配备管理岗10名,专技岗28名。混编混岗现象严重,范县分局12个股室,其中10名股室长为事业身份。股室人员力量配备不合理。水、大气、土壤等重要股室人员力量不足,工作开展吃力。如大气股只有1人,工作开展须借助综合执法中队进行。
整改成效: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已将领导班子调整和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监测中心2个副科级领导职数配备问题列入县区分局班子调整研究范围。二是被抽调至河南省濮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2人已返岗。在华龙分局跟班学习1人,已返岗。三是目前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空缺,“实际配备3名”为原局监察大队副股级副大队长3人;市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范县分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未配备,原局监控监测中心主任和副主任为股级。四是混编混岗现象严重问题,待补充人员后逐步消化解决。五是已对重要股室人员力量进行了充实调整,目前大气股配备3人,水环境股和土壤环境股各配备2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9.整改问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不高,环境保护类等专业性人才严重不足,整体素质能力不强。63名干部职工,第一学历大专以上14人,38人系退伍安置,高学历人才仅占1.58%。局机关开展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较少,个别股室负责人对生态环境领域专业术语理解不透,把握不准。如环评股工作人员因对新版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学习不主动,对新的政策不熟悉,给予了错误指导,对项目建设造成了不良影响。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底新招录大学本科工作人员1名。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共参加生态环境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专题培训班”、“2024年全国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培训班”、“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和修复培训班”、“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帮扶培训”、“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培训”,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排放源业务培训”、“2024年排放源统计年报技术审核培训”、“2025年主要污染物问题总量减排培训”,市生态环境局培训4次,参训300余人次。聘请法律顾问对全体人员,选择不同主题,每月开展环评、排污许可、辐射、固废等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监测和安全中心参加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培训学习,3人取得内审员资格、1人获得最高管理者证书。聘请专家开展安全生产、低效失效环保设施排查,开展执法装备培训和岗位练兵。范县分局被评为“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1人次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十七)机关党的建设抓得不实
30.整改问题: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不高,如2023年3月2日范县分局召开的党员大会,应参加党员48人,实参加29人,请假多达19人。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签到人数和签名人数不一致;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记录为宣读入党申请书;党课记录讲课人不明,记录不规范。党员发展不严谨。个别同志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时,只有一名入党介绍人介绍工作及表现情况;李某某等3名同志于2022年12月7日确定为预备党员,2024年3月11日,范县分局党支部才召开会议研究正式转正事宜。
整改成效:一是2024年3月11日,范县分局党支部才召开会议研究正式转正事宜,实际为3月1日召开,因笔误,已得到纠正。二是党课记录讲课人不明问题,经核实,已补充。三是调整党建办人员力量,明确支部副书记兼任党建办主任,党小组长任党建办成员,增强人员力量,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四是巡察整改以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内规章制度3次,开展主题党日9次,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五是相继建立完善制度28项,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欢迎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8799837;
邮政地址:范县产业大厦七楼
电子邮箱:fxhjbh@126.com
中共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范县分局党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