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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审核工作

发表时间:2021-05-16 浏览次数:

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做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把好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审核关。512日上午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核。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负责人李保莹区环保局大气科负责人张鹏超带队,对照《河南省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现场复核意见表》,重点查看了企业有组织排放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监测监控水平、大宗物料清洁运输等改造环节现场情况,并查阅了企业近一年排放监测数据、车辆进出电子台账等相关资料。

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在市生态环境局及开发区环保局指导下,于2020年组织开展了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并通过了省生态环境厅纸质资料审核。经过本次现场审核,初步认定濮阳同力水泥有限公司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将审核结果上报省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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