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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创新开展排污单位一体化 专项执法行动

发表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促进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工作要求,开发区环保局在全区排污单位开展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分阶段持续推进,做好环保管理“加法”。开发区环保局按照“部署到位、人员到位、行动到位”迅速开展行动。制定了执法方案、成立了工作组,分5个阶段有序推进:企业自查阶段、执法检查阶段、依法处理阶段、指导整改阶段和成果应用阶段。重点针对环保制度及落实情况、排污主体合法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道路移动源管理、其他守法情况等5项内容开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强化整改,全面提升排污单位环保管理水平。

二是一次性排查整治,做好污染排放“减法”。创新举措,推动分类、分段式执法检查向全方位“体检式”执法检查方式转变。通过开展一体化执法,检查中对环保手续、治污设施、管理制度等情况全流程全要素进行一次性执法检查,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提升执法效能,按照“三个一”把区内排污单位存在的各类环保问题一次性发现到位、服务指导排污单位一次性整改到位、排污单位违法行为一次性查处到位,促进企业自主治污动能,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区环境质量。

 

三是强化执法成果运用,做好绿色引领“乘法”。执法结果将录入省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执法平台,纳入省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对检查中环保问题较少、环保信用诚信、有联网自动监控设施的企业,实施年度“无打扰”执法;环保信用良好企业,没有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按照“双随机”进行执法检查;对超低排污、环保排污的先进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树立“生态绿色新标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催生生态经济,实现全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兴区战略。

目前指导完成区内29家重点排污单位、12家非重点排污单位的自查工作。下步区环保局将守牢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的污染防治攻坚防线,将一体化执法检查贯穿全年,促进全区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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