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 集中开展VOCs综合治理,助力蓝天保卫战
为确保完成“十三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有效降低臭氧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华龙分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强力推进VOCs综合治理。
一是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摸底排查工作。执法人员将涉VOCs工业企业摸底排查与“一体化”执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登记、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等有效结合,全面排查辖区内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做到应排尽排,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摸底排查,并认真汇总填写《河南省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排查表》。至目前,共发放《濮阳市生态环境局致全市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的一封信》120余份,摸底排查涉VOCs工业企业64家,填报《河南省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排查表》64份。
二是严格涉VOCs排放企业监管。督促企业推进源头替代,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督导企业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严格落实无组织排放标准;抽调精干力量,采取突击执法、夜查暗访、“点穴式”执法等方式,结合视频监控系统、用电量监控系统、无人机等高科技手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对全区涉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达不到无组织控制要求的工业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共检查涉VOCs企业70家次,汽修行业35家次,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5家,立案并处罚金额10万元。
三是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执法人员重点针对油气回收系统的运行、维护、油罐车卸油操作、应急安全管理、日常加油规范、各种台账制度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不留死角的全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加油站25家次。
四是加强移动源污染管控。加大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和重型柴油货车尾气超标治理。共路检路查柴油货车4204辆,对不合格的100辆柴油货车实施处罚治理;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353辆,其中:检测合格344辆,安装环保号牌344辆,安装北斗定位344辆,并上传到河南省远程监控平台,不合格9辆,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入户抽检重型柴油车辆用车大户96辆,均能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