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专题专栏 > 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工作动态

濮阳市公开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表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

20211229日至202239日,省委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督察,于2022520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报告,移交了责任追究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推进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目前,督察组反馈的4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46项,其余3项正按序时进度全力推进;3个责任追究问题,均已实施问责。

一、抓严抓实,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从“讲政治”高度,高规格统筹整改。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治责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濮阳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推进,确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执行到位、取得实效。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专题研究、现场办公,协调推进督察整改工作。

(二)用“钉钉子”精神,高标准推动整改。针对督察组反馈问题,市委、市政府明确专人负责,全面系统梳理,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制定整改方案,一对一落实到县区、部门,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市能力作风建设办公室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周交办、周汇总;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将督察整改工作纳入考核体系,适时通报进展。

(三)以“铁手腕”决心,高质量完成整改。全市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清单管理、结果倒逼,综合采用定期调度、提醒督办、强化公开等措施,切实传导压力;对发现有逾期风险的整改任务,专题研判分析,及时提醒督办,强力督促各县区、部门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落小,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问题。

二、借势借力,擦亮绿色发展生态底色

环境质量实现新跨越。2022年,我市大气、水、土壤年度目标顺利完成。2023年以来,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推进。治理能力跃上新台阶。我市在全省率先建成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整合各类生态环境系统平台和数据,提升生态管理信息化监管能力,实现人治数治转变;在全省率先建立县区间水质生态补偿机制,形成责任清晰、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格局。建立研判会商机制,针对大气、水污染防治特点,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团队定期研判会商,精准发布预警预报,提前着手应急应对。在已出台《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等多项法规的基础上,颁布实施《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濮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强化法治保障。同时,坚持刚性底线与柔性执法并行,推行执法+普法模式,运用无人机、遥感监测、用电监管等手段,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发展方式得到新转型。我市以四化改造为抓手,高位嫁接传统产业;以四新产业为重点,抢滩占先新兴产业;紧抓郑汴洛濮氢走廊建设机遇,打造以中沁泰康、广东国鸿、上海风氢扬为龙头的氢能产业链;筹建中原实验室、仓颉实验室,聚焦氢能和碳捕集利用、生物基和可降解材料领域,开展前瞻性研究;深化产学研合作,与清华大学合作组建化工新材料研究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濮阳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更实举措,统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持之以恒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素质双赢。


版权所有: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联系电话:0393-6667610

豫公网安备4109020200026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109000033

豫ICP备1500265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