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污染源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情况公示
发表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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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一季度,全市环境监察部门共进行双随机抽查20次,共计检查排污单位304家,其中一般排污单位267家,重点排污单位33家,特殊监管对象4家。
濮阳市环境监察支队12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列入“双随机”污染源数据库里的重点排污单位(抽查比例为每季度5%)、一般排污单位(按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数量1:2比例抽取)共计29家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其中范县濮城镇地下水井群未落实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要求,已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建议市局相关业务科室依据职责对该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濮阳县华建塑编有限公司涉嫌造粒机上方抽烟设备停运,已责成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