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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

发表时间:2020-05-08 浏览次数:

全市生产经营型企业: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有关讲话精神,实现对企业环境管理精准指导帮扶,支持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了我省产生污染物排放的生产经营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的主要目的和指导标准,为我市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环境规范化管理制度指明了方向。

全市广大生产经营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必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中发挥主力作用。企业是落实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只有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污染治理行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才能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应带头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各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认真学懂学透《指南》,在企业内部环保机构设置、环保管理人员配备、环保经费保障、环保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给予倾斜,尽快达到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要求。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指南》标准对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将企业开展环境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成效,作为企业环保信用等级评价、绿色环保引领企业评选、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管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环保资金扶持的重要依据。同时,对环境管理规范的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年度执法“无打扰”企业清单;对环境管理比较规范的非重点排污单位列入“双随机”检查,减少检查频次;对不符合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导标准的企业,强化监管,督促整改,构成环境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

让我们共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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