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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濮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2-25 浏览次数:

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环保局、示范区国土建设环保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9〕30号),结合我局“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制定了《濮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濮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20201225

 

 

濮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序号

执法类型

执法环节

具体内容

执法场所

记录方式

1

行政检查

现场检查

被检查单位的现场情况,如生产状态、设备产品、人员操作、违法行为等情况以及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等情况

被检查单位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2

调查询问

对当事人或有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等情况

询问地点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3

抽样取证

抽样取证的时间、地点、抽样人、当事人、抽样方式、样品加封等抽样情况

采样地点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4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

先行保存证据的时间、地点、物品、数量或面积等情况

证据所在地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5

行政处罚

行政听证

听证时间、地点、人员、听证过程等情况

听证地点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6

文书送达

文书类型、送达人员、地点、送达方式、收文人员等情况

送达地点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7

行政强制

查封、扣押

实施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物品等情况

查封扣押地点

执法记录仪录像、照相

8

其他需全过程记录的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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