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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关于河南省第十一批“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表时间:2019-12-12 浏览次数:

截至2019年12月11日18时,河南省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涉及濮阳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51件,现将第十一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生态环境信访问题具体内容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D410900000000201912050003

高新区新习乡木庄村南边土路中间有一个大院里面生产水泥制品,产生扬尘、噪音污染。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接交办件后,开发区立即安排新习镇政府工作人员开展排查。经查,木(穆)庄与小堤村之间一段生产路边有一大杂院,该院落房主是小堤村村民王焕生,此院落内存放了一些水泥制品建筑物料(该物料为王焕生家人接建筑工程用),现场并未发现水泥生产设备。

不属实

处理情况:开发区新习镇政府工作人员已督促王焕生规范堆放建筑物料,已整改完成。

 

2

D410900000000201912060001

昆吾路紫东花园东门口,南边第二个门市“蒋军有胡辣汤”饭店排烟管道安装到小区内,存在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处理情况:12月6日晚,濮阳市城市管理执法支队二大队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将设置在小区内的烟道进行改装。12月9 日,该店已将小区内的烟道拆除,并更换新的净化器后改装至门店口。

 

3

D410900000000201912060002

杨集乡任庄村东头养鸡场有臭味,并有污水排放。

此件为重复举报件,举报人分别于11月30日、12月6日、12月8日进行了三次举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接举报件后,范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令县农业农村局、县环保局、杨集乡等有关部门再次对该问题进行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养鸡场共有两个鸡棚,大约1万只鸡,不属于规模养殖场,为散养户。该养鸡场不在禁养区内,且有环评备案表,建设选址无违法违规行为。在养殖棚西北角有一个大约0.7亩的池塘,里面种植有莲藕,池塘所有人刘青宝说现在池塘里没有鱼,养鸡场与池塘距离大约10米左右。现场核查时,该养鸡厂确实存在一定异味,由于目前是冬天,未发现苍蝇现象,有一定鸡叫声。现场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雨水排沟和管道排沟内无固废粪污残留,无排污痕迹。养鸡场粪污存储和处理工艺达标,无污水外排。举报人是在范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记录上签的字,由此不认为举报人并非不识字。

通过实地核查,举报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因举报人与养殖户之间有矛盾,导致举报人对问题进行了放大举报。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问题核实后,范县杨集乡政府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分别与举报人、养殖户进行沟通,化解矛盾,处理问题。目前,该殖场存栏肉鸡约10天后即可出栏,养殖户承诺,待存栏鸡出栏后,将不在此地养殖。范县政府将持续保持对该问题的关注,继续化解两家矛盾,并监督养殖户不再在此地养殖。

 

 

D410900000000201912060003

苏北路与106国道交叉口,春风十里工地,十二点以后拉土。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春风十里项目在重污染橙色预警管控期间,违规进行场内路面清理、修复等施工作业。

 

属实

处理情况:濮阳市住建局责令该工地立即停工整改,并对其进行立案调查,严肃查处。目前该工地已全面停工,相关后续处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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