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公开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 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9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2020年4月30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及“三散”污染治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督察发现的五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濮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全面认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全文在濮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濮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抓环保就是抓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根本要求,将抓好整改落实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巩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成效,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整改方案》以强化思想引领、突出问题导向、坚持从严从实、做到举一反三为基本原则,明确了三个方面的整改目标:一是完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二是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三是提升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整改方案》对省委第六“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细化,制定了《濮阳市贯彻落实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共6类38项整改任务,逐项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确定了重点采取的四方面措施,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狠抓环保工作落实;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扎实开展综合治理;三是坚持铁腕执法,形成监管高压态势;四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负总责,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领导小组下设督察整改办公室,具体负责推动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对照整改任务,成立相应的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本行业各项整改工作落实。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指导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是本地本部门整改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整改任务,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左右衔接、上下联动,杜绝推诿扯皮,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三是强化督导问效。加大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不断健全督察整改机制,坚持从根源抓起、从细节做起,补短板、堵漏洞,发现问题、列入台账,现场交办、跟踪督办。完善考核问责机制,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效,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问题反弹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对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展开宣传,健全问题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多渠道、多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公开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工作举措、经验做法、整改成效以及典型案例等,积极营造全员上阵抓整改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濮阳市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鲜明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严格的标准,持续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濮阳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