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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11-2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1月2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台前县侯庙镇苗口村北

国电投台前县综合智慧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总投资49233万,建设内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规模1200t/d,一期建设1×6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余热锅炉和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预留二期建设同等规模的场地;餐厨垃圾处理工程50t/d;污泥处理工程400t/d(含水率85%)。

 

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废气:焚烧烟气采用“SNCR+旋转喷雾半干法+干法+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器+SCR”工艺处理后经80米烟囱排放。卸料大厅进出口安装风幕,垃圾贮坑密闭微负压,抽出气体进焚烧炉焚烧;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调节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系统臭气与垃圾贮坑中的恶臭气体一并进焚烧炉燃烧。石灰仓、活性炭仓、飞灰仓、水泥仓等粉尘经仓顶除尘器除尘处理。渗滤液处理站沼气经焚烧炉焚烧。

废水:渗滤液、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实验室废水排至渗滤液处理站采用“格栅过滤+混凝沉淀+调节池+厌氧反应器(UASB)+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工艺处理;清水在冷却系统作为补充水回用,渗滤液浓缩液回喷焚烧炉。锅炉补充处理系统产生的排浓水、锅炉定排水、循环冷却水回用。

噪声: 主要为风机、冷却塔、大功率水泵等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治理。

固废:炉渣外售;飞灰稳定化后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后运至台前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废机油、废滤袋、废膜、废催化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臭气处理产生的活性炭、餐厨垃圾分拣杂质由焚烧炉焚烧,粗油脂外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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