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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1-1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1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石脑油芳构化装置罐区扩建项目

濮阳市产业集聚区黄河路东段许信路与河寨路交叉

河南龙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2683.24m2,投资1600万元,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建设年产10万吨石脑油芳构化装置罐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2500m3石脑油储罐、1座2500m3高辛烷值汽油储罐、1座2500m3的混合芳烃储罐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大小呼吸和汽车装卸产生的油气均通过气相管线收集进入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严格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的要求,制定LDAR工作制度,减少“跑、冒、滴、漏”。

废水:储罐检修废水、前期雨水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濮阳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噪声:通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离心泵等噪声。

固废:清罐固废委托有资质油罐清洗公司直接运走,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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