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1年9月7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千吨级秸秆糖制乙二醇中试项目 | 石化路与濮水路交叉口西南角 |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在中原大化煤化工厂区内建设一套千吨级秸秆糖制乙二醇中试装置,年产乙二醇746.8t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气:反应釜氢气驰放气、闪蒸不凝气进入现有火炬系统焚烧;真空泵尾气及产品灌装废气经收集后由尾气洗涤塔+活性炭吸附罐处理。 废水:生产废水(尾气洗涤塔废水、调试前设备冲洗水与地面冲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二级AO+砂滤+超滤+反渗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与清净下水一起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降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轻馏分、重组分、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