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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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11月29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万吨/年草酰胺项目 |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化天然气厂区内 | 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以草酸二甲酯、液氨、甲醇等为原料,经过氨 解反应及分离提纯过程生产草酰胺;主要工序为合成、闪蒸、过滤、水洗、干燥、甲醇回收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废气:氮封排气、不凝气采用冷凝+低温水洗塔吸收装置处理后排放;产品包装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废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碱洗塔+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 废水:产品洗涤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依托厂内现有工程废水处理站处理;脱盐水站排水、循环冷却排水汇入总排口。 噪声: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降低高噪声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除尘器废滤袋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化污泥浓缩后送锅炉掺烧。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