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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01-1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1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下游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一期)

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化工园区

河南海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总投资40000万元,建设年产甲醛生产装置、BDO生产装置、PBC生产装置及配套工程,年产26万吨甲醛、2000吨PBC、25000吨

BDO,副产丁醇 416t/a。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废气:甲醛装置废气采用ECS催化氧化处理;含丁醇废气及炔丙基氨基甲酸丁酯生产废气采用经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RCO处理;其余有机废气采用三级水洗+除雾+活性炭吸附+RCO处理;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外循环处理;危废焚烧炉废气采用SNCR+干式脱酸系统+袋式除尘器+二级碱喷淋处理。

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真空废水采用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处理后与生活废水、化验室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废水、树脂再生废水等低浓度废水采用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蒸馏高沸物、污冷凝液、废活性炭均经危废焚烧炉焚烧理;废催化剂、化验室废液、物化污泥等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袋交资源回收公司,生化污泥经压滤脱水后按相关规定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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