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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1212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糠醇改建项目

开发区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院内

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总投资5000万元,拆除部分装置,现有15万吨糠醇产能减少到5万吨,建设1万吨吨2-甲基呋喃、年产5000吨2-甲基四氢呋喃装置。原料为糠醇、氢气,工艺为反应、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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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生产过程废气、灌装废气、危废间废气等依托现有RTO炉燃烧处理;含氢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器+活性炭吸附+分子筛吸附装置处理;化验室废气依托现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废水:项目废水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复合催化氧化+均质调节+UASB厌氧+接触池+混凝沉淀”)处理后,排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实验室废液、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废催化剂、轻组分、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分子筛等为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定期清运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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