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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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9月15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濮阳市清丰县有机固体废弃物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二期工程) | 清丰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河南辰丰中新能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 50000 万元,采用高温无氧干馏技术,日处理有机固废 600吨,生产可燃气用于园区集中供热 | 河南真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有机固废暂存、分拣、粉碎、烘干车间废气(含尘废气经旋风除尘)、污水处理站废气(厌氧段沼气脱硫后进入可燃气储柜除外)经碱液洗涤塔+高能离子催化氧化处理;可燃气净化车间(废水处理单元负压收集)与烘干废气(旋风分离+冷凝)作为干馏系统配风;可燃气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SCR处理;(4)化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餐饮油烟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 废水:渗滤液和可燃气处理系统废水、实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水解酸化池+UASB反应器+A/O生物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软水制备废水排入清丰县中州水务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包装、腐殖土、金属物、干馏炭、焦油外售;废脱硫剂、废膜、废树脂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生化污泥集后进入本项目固废处理系统处理;废脱硝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和油桶、实验室废液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物化污泥、干硫碳尘开展危废鉴别,之前按照危废管理。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