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区振兴220kV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工程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0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濮阳市区振兴220kV变电站2号主变增容工程 | 濮阳市经开区绿城路与华安路交叉口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 | 220kV振兴变电站位于濮阳市绿城路与华安路交叉口东南角,终期规划主变规模3×180MVA,均为户外布置,现状已建2×180MVA(1号变、3号变)+1×120MVA(2号变);本期拟拆除并更换2号主变,由120MVA增容为180MVA。 | 施工期 废气:电气设备基础施工、场地开挖、回填产生的扬尘以及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由于施工扬尘颗粒较大,沉降较快,且本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时间短,周围敏感目标较少,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扬尘能得到有效控制。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拆除的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等交由建设单位物资管理部门进行回收处置,拆除产生的废矿物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其它生活污水由站内已建化粪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可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行期 噪声:预测计算,项目建成投运后四周厂界和声环境保护目标处为昼间预测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排放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根据类比监测,本项目建成投运后,四周厂界及周围电磁环境保护目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