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新苑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变更)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5传真:0393-6667605电子邮件:hnhbstpy@126.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年10月10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濮阳县新苑110kV输变电工程(线路变更) | 濮阳市濮阳县梁庄镇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濮阳供电公司 | 新建110kV新苑变电站T接昆吾~朝阳、昆吾~八公桥线路工程:起于110kV新苑变电站,止于昆吾~朝阳、 昆吾~八公桥线T接点,新建线路路径长约4.55km,其中同塔双回线路路径长4.45km,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0.1km。
| 施工期 废气:主变土方挖掘、建筑装修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项目线路位于平地走线,塔基施工点土石方开挖量小,施工周期短,施工场地远离公众暴露区,通过附近的植被遮挡、吸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施工期间,基坑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交有关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通过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影响较小。 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利用租赁户家中的旱厕进行处理后用于堆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雨水冲刷施工场地形成的废水经沉淀后,可用于洒水抑尘。 运行期 噪声:运行期经类比分析,项目建成投运后线路沿线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排放限值要求。 电磁环境:根据模型计算,本项目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经沿线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