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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5-11-03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51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中硼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硝酸钾及年产5万吨硼酸(副产3.5万吨硝酸钠)项目二期

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河南中硼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投资10000万元,以硼砂、硝酸等为原料,经化料、反应、结晶、离心、干燥、冷却、蒸发等,年产8万吨硝酸钾、5万吨硼酸(副产3.5万吨硝酸钠)

河南真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反应、结晶、蒸发工序硝酸雾采取2级碱液吸收;冷风干燥废气采取旋风除尘+水膜除尘;热风干燥废气采取旋风除尘+带式除尘+水膜除尘;备用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硝酸罐区大呼吸废气采取水封措施。

废水:水膜除尘废水、冷凝废水回用于化料工序;罐区吸收废水回用于现有工程硝酸钾装置;其余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超滤+反渗透+蒸发+冷凝),与清净下水最终排入台前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采用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运行噪声

固废:废液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包装材料、污泥、废反渗透膜等一般固废定期清运;废盐(符合硝酸钠产品质量标准)作为副产外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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