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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0-11-06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6667604 传真:0393-6667604 电子邮件:pykfjdk@163.com

通讯地址:濮阳市卫河中路186号(457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0年11月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1×50MW背压机组项目

濮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

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唯一的热源厂,现有供热能力将不能满足开发区的用热需求及城市居民用热需求,根据《濮阳市城市集中供热规划(含濮阳新区)(2013-2020年)》和《濮阳市热电联产规划》(2016-2025 年),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投资53009万元,建设1台50MW高温超高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1台480t/d高温超高压煤粉锅炉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脱硫和除尘装置。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废气:锅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净化处理后废气经一座110m烟囱排放。

废水:煤输系统冲洗排水经煤水处理系统沉淀后回用,脱硫系统废水经现有脱硫废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化学水系统废水经现有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经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冷却循环水系统和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水进入濮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马颊河

噪声:主要为送风机、引风机、罗茨风机、煤磨机等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治理。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炉渣、粉煤灰、脱硫石膏,危险废物包括脱硝系统产生的废催化剂及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炉渣全部送渣仓暂存后外售,粉煤灰经输送系统送入灰库综合利用,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废矿物油利用现有危废间暂存交濮阳市三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处置,废催化剂更换时直接由河南省格林沃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运走不在厂区堆存。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作出了采纳公众意见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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