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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二十八)

发表时间:2018-07-04 浏览次数:
  1. 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52

    反映情况:濮阳市濮阳县育民路土地局家属楼,1楼下面有两家饭店,根据大气防治法81条不允许建到居民楼下,其中一家瑞园粗菜馆油烟气味难闻,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经查,举报内容属实。举报件投诉的两家饭店位于濮阳县育民路土地局家属楼一楼,其中一家名为瑞园粗菜馆,该饭店于2017年8月份开始在此处营业,该饭店在开业前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使用。2018年因育民路扩建,将其厨房拆除,该饭店停业了近一个月,于2018年6月26日开始重新营业,因新开业匆忙,油烟净化器未安装固定,临时放在架子上面。6月27日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检查该饭店时,发现架子上的油烟净化器被盗,造成油烟直接外排,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另一家饭店位于瑞园粗菜馆饭店隔壁,正在装修,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尚未营业。经询问店主,称准备经营火锅店。

处理及整改情况: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两家饭店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限期搬迁。关于瑞园粗菜馆噪声扰民问题,濮阳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罚款。6月28日下午,瑞园粗菜馆对其后厨烟筒进行了拆除,并将排烟口全部封闭。饭店承诺立即寻找新的门店,待找到合适的门店后立即搬迁,并保证在此期间不再经营。另一家已停止装修,准备改为其他用途。

下一步,濮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安排专人每天在固定时间段在此地点进行巡查,如发现这两家饭店擅自营业,将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查封。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南乐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60015

反映情况:濮阳市南乐县梁村乡1、梁村铺村道路上有大量的生活垃圾无人清理;2、梁村乡宋庄村有一个编织袋厂,生产中气味难闻。

调查核实情况:(一)关于“梁村铺村道路上有大量生活垃圾且没有专人清理。”问题的调查情况

南乐县政府每年列出3000余万元的专项资金,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由各乡镇收集垃圾,专人专车运送至县城实行无公害处理。梁村乡梁村铺村共有环卫清洁工9名,每人每天按照划定的区域打扫卫生,确保了梁村铺村主要街道道路整洁。故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梁村乡宋庄村有一个编织袋厂,生产中气味难闻”问题的调查情况

宋庄村编织袋厂全名为南乐县腾达网袋编织厂,位于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梁村乡宋庄,2017年10月开始建设,负责人苏保宪。建设项目规模:生产网袋2000包,项目投资10万元。2017年5月11日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查,南乐县腾达网袋编织厂现有6条生产线,生产设备6台,厂内工人30余名,属于典型的投资少、用工多的扶贫就业点。主要环境影响:固废、噪声,固废是面料集中收集,最终作为废旧物资,返还物资单位,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噪声方面选用相对低能耗低噪音设备以降低噪音。生产工艺:从厂家直接进成品生产原料(聚丙丝)-纺织-缝口-穿绳-成品,生产过程中无加热及热熔环节,生产工艺简单,无异味产生环节,但原料有自身的塑料气味,厂西侧、北侧、东侧为耕地,南侧是负责人自己居住。故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华龙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50045(*)

反映情况:濮阳市华龙区岳村镇韩庄村南边,潴河河水受到污染,河水呈黑色,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井里的水都发黑,无法饮用。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一)关于“河水受到污染,河水呈黑色”的问题。

该举报件举报地点是潴河,而实际地点韩庄村南的东西向支沟为韩庄沟。6月27日下午,河道管理站负责同志现场查看河道水质,未发现举报件描述的河水受到污染、河水呈黑色情况。6月28日,华龙区水利局立即安排岳村镇对河道进行全排查,沿线没有工厂,没有发现工业排污情况。岳村镇组织调查现场取证,共询问调查郭发财、韩玉增、吴现书等沿河群众7人,形成调查记录,7人均没有发现河水及饮用水受到污染的情况,河水和饮用水都正常使用。华龙区农牧局对韩庄沟河道两侧进行排查摸底,确认河道两旁不存在规模化养殖场。华龙区环保局每周对河道断面进行监测,举报前后2次监测结果均符合V类水标准。

(二)关于“导致地下水受到污染,井里的水都发黑,无法饮用”的问题

2015年6月韩庄村为解决农民饮用水问题在韩庄村村委会院内(距韩庄沟200米左右)打井1眼,井深172米,实现全村集中供水,水质达标。2018年6月28日,华龙区水利局调取了该村水样,委托河南光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经检测全部合格。

处理及整改情况:华龙区政府要求各乡镇办、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农牧局等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华龙区水利局要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继续组织各乡镇办开展河流清洁百日行动,对全区范围内排污口进行再次排查,及时封堵非法排污口;区环保局要加强对全区河道水质断面的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区农牧局要对河道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再次进行全面排查,做好面源污染工作;各乡镇办要充分发挥护河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河监管,及时清除河道及岸坡垃圾,做好沿河居民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河道清洁卫生。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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