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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三批)

发表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

一、濮阳市台前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38

反映情况:濮阳市台前县打渔陈村东令(仝)村,有6户居民在村内养猪,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多次向村领导反映,都没人管。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举报人反映的“打渔陈村东令村”实为“打渔陈镇东仝村”。经调查走访,打渔陈镇东仝村内共有6户养殖户,6户养殖户均为散养户,养殖规模小,但位于农村人口密集区,养殖废弃物未采取有效措施,周边居民对此有意见。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目前养殖政策,在技术层面上,打渔陈镇东仝村6户养殖户没有整改提升的空间,打渔陈镇政府依据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要求6户养殖户限期处理所有生猪、母猪和猪崽,圈舍清理干净,消毒杀菌,恢复周边环境。

截止7月4日,东仝村6户养猪户所有生猪、母猪和猪崽已全部出售处理,圈舍已清理干净并进行消毒杀菌,臭气熏天现象已经没有,周边环境已恢复正常。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华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9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华龙区胜利东路463号安装小区内部现存在一个违规生产的濮阳市佳和建材厂,该厂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被勒令停工,可现在依然正常生产,严重扰乱了(瑞泰花园、非凡景致、安装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主要影响有以下几点:1、该厂行车噪音大,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2、拉电线杆和材料的大车在居民小区内来回穿梭,严重占用小区内部道路,对小区居民安全造成影响,且产生扬尘和噪音,影响环境。3、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扬尘较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4、生活区和生产区没有任何隔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如下:1、关于“该厂行车噪音大,影响居民的正常休息”问题:佳和建材厂行吊车电机老旧,产生一定噪音。2、关于“拉电线杆和材料的大车在居民小区内来回穿梭,严重占用小区内部道路,对小区居民安全造成影响,且产生扬尘和噪音,影响环境”问题:该厂进出拉运原材料、产品的车辆一般只在每日正常工作时间段内进场,中午及晚间不进场拉运;装卸货物时存在一定的占道情况。3、关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扬尘较大,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问题:该厂已通过环保评估,有封闭的物料及生产车间,利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系统,有效地控制扬尘污染,不存在违规生产。4、关于“生活区和生产区没有任何隔离”问题:由于该厂建于1983年,厂内外道路为该厂修建,周边小区是后来建成的,所以该厂产品存放区没有建设围墙。

处理及整改情况:

1、目前已对行吊车进行改造,原行车电动葫芦换成降噪电动葫芦、制动器换成新型液压制动器以降低噪声、维修减速箱及行走部分以降噪,严格控制行车工作时间,中午及夜间停止生产,并委托第三方噪声监测,结果达标。2、厂内已安装限速标志,要求本厂车辆及为本厂拉运材料或产品的车辆严格按照5公里/小时执行,并规范停车不得影响小区道路畅通,另外全天不间断洒水,保持路面湿润。3、严格要求该厂务脉冲布袋除尘器、喷淋系统等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4、已要求该厂在厂区和生活区安装了彩钢围墙,已完成生活区和厂区隔离。

7月3日上午,经现场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三、濮阳市华龙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05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大庆路特修厂东侧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和道桥一处存放大面积的砂石料、步道砖生产设备,堆场未覆盖,一有风,到处漂浮着粉尘,关键是量大,覆盖不全。前后在12369网络举报平台举报三次,一直存在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现象,至今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该水泥制品厂属中石化中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桥四处管理,道桥一处生产厂区属道桥一处管理。厂区内原有的大部分生产设备已于6月30日前拆除,只剩下一台压缩机和一座混凝土罐难以拆除,暂时搁置。中原建工对原有的砂石料,一直采取就地储存,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但部分防尘网由于风吹日晒已损坏,因此存在覆盖不完全的现象。

今年4月27日、5月20日,12369举报平台先后三次收到了关于中原油田道桥一处及水泥制品厂的举报件,华龙区攻坚办立即进行了转接、交办及答复,不存在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根据中原建工组织人员、机械立即对厂区内的剩余设备及原料产品进行拆除、整改。道桥一处生产厂区有关环境污染的生产设备已全部报废拆除完毕;水泥制品厂内的压缩机已于7月1日拆除搬走;混凝土罐也于7月2日下午拆除搬走。目前所有生产设备已拆除,不再具备生产能力。

中原建工于7月1日购买了大量防尘网,安排人员于7月1-2日重新对厂区内的砂石料进行了全覆盖,设专人负责定期维护洒水,保证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常态管理。等附近地区有修路类的工程时,中原建工将主动联系,督促砂石料所有者第一时间把剩余的砂石料用到工程中。中原建工明确安全环保部负责2个厂区的生产监督,今后坚决杜绝其无证无手续再恢复生产,同时,中原建工已对道桥四处经理刘晓辉、书记张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月3日上午经现场验收,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67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群英液氨站经销站,该公司无任何环评手续情况下长达十几年违法储存分装加工液氨、氨水:液氨有毒,临界量10吨,超过十吨属于重大危险源,有恶心呕吐难受现象,刺鼻气味熏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储存场所建设初期一定先做环境评价,有环保人员去检查过,他一个姓董的老板说我在化肥厂干一辈子,没听说过还有办环评这一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濮阳群英液氨经销站位于濮阳市濮水路高新区王助乡南段冯寨村东,所使用土地属于濮阳县城关镇新民居委会,1999年5月份开工建设,经营产品名称为液体无水氨,经营项目为液体无水氨的分装。

经调查:1、该液氨站经营项目为液体无水氨的储存分装,并且办理有工商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等证件,不存在液氨、氨水再加工工艺。2、该液氨站建设工艺流程是由濮阳市中原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装卸车管道、分装连接装置均采用了全封闭回流工艺,经现场核实,周边无刺鼻性气味,液氨站院内紧挨罐体种的蔬菜长势良好,不存在有恶心呕吐难受,刺鼻气味熏得让人睁不开眼睛的现象。3、由于该液氨站建设较早,属于仓储经营单位,当时建设时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城关镇政府责令该企业负责人尽快补办环评手续,并对群英液氨经销站下达了“整改通知书”。但由于该液氨站属于仓储式化工企业,目前所在场地不符合规划,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针对该液氨站在原场址无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问题,城关镇政府立即下达了“取缔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行为,限期30天内取缔完毕。该液氨站搬迁程序复杂,在清除液氨和拆除设备过程中需专业人士操作,流程复杂,需要时间较长,目前该企业正在紧张有序地对罐中液氨进行导出处理。

问责情况:无。

 

五、濮阳市濮阳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内容与濮阳市濮阳县户部寨镇蔚林化工空气和水污染特别严重的来信内容一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该举报件与第六批举报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060036*)、第二十一批举报件(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00035)反映内容一致,属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属实,查处整改情况已公示。

 

六、濮阳市工业园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30005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工业园区辖区内、濮阳市华龙区岳村镇大河寨村南边的濮阳市聚龙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污染问题。(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50001)公示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1、濮阳市工业园区工作不细心或有临时抱佛脚、应付中央督的嫌疑。整改意见上写的6月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厂停止生产。6月1日中央督察组才到河南, 6月2日就让该厂的西厂区停止生产,这就说明是应付中央督察组的行为。整改意见上还写道工业园区6月17日去这个西厂区检查,离6月2日停产整改过去了半个月时间,更加证实了半个月之后西厂区还有异味。退一步讲,若整改意见上濮阳市工业园区想写的是6月20几号,而不是6月2日,那工业园区的工作就太不细心了吧,连中央督察组的回复报告上都有明显的错误,这是对中央的极其不负责任,对老百姓就更不会负责任了。2、濮阳市环保局有失职的情况。濮阳市工业园区整改的情况上注明了该公司西厂区为2000吨/年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项目,2015年4月在濮阳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备案,2015年12月取得濮阳市环保局环评批复;2017年9月取得环境竣工验收批复。西厂区停产半个多月仍然有异味,质疑环评手续的审批标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1. 6月2日工业园区环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厂在生产过程中厂界周边有异味,随即对其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责令该厂停产整改。这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是正常的环保日常监管,并非案件所述的应付中央督,更不是由于工作疏忽日期误写为6月20号。

  2. 该厂分别于2017年11月、2018年2月、2018年5月委托河南名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废气排放进行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生产过程中,废气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均达标。

    (三)环保部强化督查组25轮次督察及8轮巡查都到该企业现场检查,调阅该厂生产用电情况,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没有出现“一督就停工”现象。企业开工、停产受市场等多方面影响,在满足环境攻坚管控要求下,企业并不受行政干预的影响。

    (四)在案件(编号D410000201806150001)交办工业园区办理后,617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厂进行检查,现场处于停产整改状态,厂界周边没有异味。生产车间内有异味是因为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部分原料粘连生产设备,属于车间内化工物料异味,是化工行业常见现象。

    (五)濮阳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为化工产业,该项目投资备案、规划选址、用地性质等均符合入驻要求;环评影响报告书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5年10月编制完成,濮阳市环境保护局为确保审批质量,特别选择化工行业内省级专家进行技术评审,且按规定程序完成审批,环评手续的审批标准合规合法。

    处理及整改情况:该企业通过自查,针对废水UASB厌氧处理池恶臭气味,已加盖全密封处理;并且在环评要求的基础上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又增加了3台喷淋吸收塔,增加2套真空抽气泵,加大废气处理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异味逸散。

    同时,该厂委托环评单位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生产进行后评价,组织相关专家再论证,进一步采取改进措施,以彻底解决异味问题,待项目验收合格后再复工生产。

    问责情况:无。

七、濮阳市经开区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156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振兴路和黄河路交叉口容金国际小区10号楼和1 1号楼中间目前大致有9台抽油烟机分布在楼顶,昼夜不停的工作,油烟和噪音导致我们无法开窗户,稍有缝隙室内满是油烟味,噪音嗡嗡,导致我们无法休息。自2015年来我们陆续向开发区环保局、濮阳市环保局、河南省巡视组反映此问题,要么是石沉大海、悄无声息,要么是各级安排到街道办事处来问问情况,不了了之。

调查核实情况:该举报件与第九批举报件D410000201806090080内容基本一致,举报内容属实,查出结果已公示。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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