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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二批)

发表时间:2018-07-06 浏览次数:

一、濮阳市清丰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6290072

反映情况: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清丰县六塔乡吉张吴村吉张吉大酒店有个小十字路口南行30米路东,2017年环保开始检查时,吉张吴村从濮阳市搬来一个塑料板厂,这个厂24小时生产,白色粉尘和胶气味对居民影响很大,村民向六塔乡政府反映过没有结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2018年6月30日六塔乡政府联合环保局对群众反映的吉张吴村塑料板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塑料板厂为吉张吴村盛丰扣板厂,负责人吴景远,位于六塔乡吉张吴村路南。经现场检查,该厂未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擅自违法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无污染治理设备对周围群众生产生活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清丰县环境保护委员会依据《清丰县“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要求,责令六塔乡政府严格按照“两断三清”的要求,对该厂予以取缔。截止7月2日,该厂已拆除到位。

问责情况:六塔乡人民政府给予吉张吴村村委主任吴永攀行政记过处分。

 

二、濮阳市经开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51

反映情况:濮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振兴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有个长垣家常菜饭店,油烟直排,噪音大。投诉人反映濮阳市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不作为,不给该饭店检测。投诉人希望追责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知法犯法。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不属实。

被举报饭店为黄河路鹏辉长垣家乡菜餐馆,位于黄河路振兴路交叉口西150米路北,经营炒菜,灶头4个,集气罩面积约5平方米。

1、关于饭店油烟直排问题的调查。

经调查,黄河路鹏辉长垣家常乡菜餐馆位于濮阳市黄河路北侧临街楼,烟道排口位于楼房西侧,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使用,经区食药监分局现场检查,油烟净化装置定期清洗并按要求记录情况。因此,该饭店不存在油烟直排情况。

2018年7月1日,第三方监测单位对该饭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数据显示该饭店排放的油烟未超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标准》标准限值,不超标。

2、关于饭店噪声大问题的调查。

2018年7月1日,经开区委托监测机构对黄河路长垣家乡菜餐馆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检测报告显示未超出《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限值。

3、关于向区环保局举报,区环保局不作为,不给饭店检测问题的调查。

黄河路长垣家乡菜餐馆于2014年7月开始在现址经营,装修期间按要求在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出口设置在二楼住户阳台下方。饭店开业不久,二楼住户找到饭店经营者反映油烟扰民问题,该饭店按举报人要求将烟道口改装在楼房西墙。此后,二楼住户向经开区环保局举报该饭店噪声超标,经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举报人二楼室内进行了噪声现场监测,举报人在现场全程参与。现场监测结果显示,未超出该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同时在饭店边界也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也不超标,举报人对结果未提出异议。2014年7月至今,再未接到有关该饭店噪声超标问题举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

4、关于投诉人希望追责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知法犯法问题的调查。

经调查,濮阳经开区环保局在处理举报黄河路长垣家乡菜餐馆油烟、噪声问题时无不作为行为,不存在知法犯法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严格要求“12369”热线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问责情况:无。

三、濮阳市经开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90005(*)

反映情况:濮阳市开发区中原路西段路南有十几家化工厂(化肥、化工类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臭气气味呛鼻,晚上偷排,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向当地环保局反映称刮的南风,让忍一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一)中原路西段路南化工厂异味问题的调查

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是由工业区内化工厂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氨和硫化氢等造成的,个别时间确实存在。产生异味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化工企业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成分复杂,即使达标排放,污染物在静稳天气下,积累叠加,形成异味。二是个别化工企业管理不严、设备老旧、物料跑冒滴漏、超标排放等问题。工业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静稳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好,造成污染物集聚时,在中原路西段附近区域能闻到异味。

2017年底,选取位于中原路西段的建业壹号城邦小区上下风向、小区门口等处布设监测点位,进行了连续两昼夜大气监测。结果显示,该区域空气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居民区大气污染控制标准。

(三)对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行为的调查

目前,经开区内涉气企业均安装有用在线监控设备,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监控,出现超标立即查处。同时,区环保局加大执法力度,采取夜查、晨查和突击检查等非常规检查手段,严查企业跑冒滴漏、偷排、超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环保部门处理举报情况

经开区环保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均按时赶赴现场调查,甄别异味类别,针对重点企业展开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反馈,不存在接到举报不受理或敷衍塞责等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工业区招商引资门槛。二是提高技术手段,加强监控与整治。三是督促现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环保治理投入。四是严格排放标准,提高新建项目环评审批要求。

濮阳市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方案已经通过专家论证,新版规划审批后3年内,濮水河以北的所有化工企业将移址搬迁,届时,西部工业区距离建业壹号城邦小区附近区域直线距离1500米以上,小区附近区域空气质量将得到根本性扭转。

问责情况:无。

四、濮阳市南乐县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280064

反映情况:濮阳市南乐县谷金楼乡三坡村,有个南乐县精准扶贫基地的铸造厂,老板叫田军尚,噪音大,气味难闻。投诉人6月27号在百度网上看到的公示结果是不属实,结果上说该厂距离居民区50米远,投诉人说实际是3-4米远。投诉人说6月27号该厂气味特别大,村干部和南乐县环保局也在厂区里闻到有味道,该厂的老板也承认有味道。投诉人希望让该厂搬离居民区,南乐县环保局给村民说自己没有权利让该厂搬离居民区。对公示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

该举报件与第二批、第十八批、第十九批、第二十四批、第二十七批、第二十九批、第三十一批举报内容基本一致,属重复举报,举报内容属实,查出结果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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