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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第三十五批)

发表时间:2018-07-09 浏览次数:

一、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103(*)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范县产业集聚区濮王产业园区濮阳市远东化工有限公司。该厂从投产起,就一直臭气冲天,三废偷排,由于地处偏远,一直违法排污,有以下违法事实:1、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十分严重,经常臭气影响到几公里远。2、环合工段废水等有毒废水大量偷排,合成工段废液(有恶臭味)以副产品形式外销。3、危险固废污染十分严重,裂解二工段残渣(危废)作为副产品外销;环合工段废水采用电石渣处理后,产生的磷酸钙和氯化钙等多种无机盐和大量附着有机毒物(吡啶类、甲苯类等),不时流出红色黏着液体,在无任何防渗、防漏、防挥发的措施情况下,大量集中堆放在厂区内,并不时外运。4、该厂在无任何安评和环评手续的情况下,生产加工农药吡虫啉、啶虫脒,每年超过3000吨。

调查核实情况:

6月27日、7月2日,第三方监测机构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废气和下风向的王楼镇小学、王楼镇皇李小学以及王楼镇中学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超标现象。

6月23日至7月6日,范县环保局和王楼镇政府有关人员对该公司多次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企业排入地下以及通过暗管排入金堤河的现象,也未发现合成工段废水外销现象。但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二车间二步裂解工段真空泵玻璃视镜破损,造成泵内异味散发。

裂解二工段残渣属于危废,先暂存至有“三防”措施的危废暂存间后,经焚烧炉焚烧处置;且环合工段废水主要采用“石灰石”中和,并不采用“电石渣”处置,也未发现危废乱堆乱放和作为副产品外售现象。

该公司2000t/a 2-氯-5-氯甲基吡啶和600t/a啶虫脒联合装置项目,于2014年7月23日取得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2016年,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被定为整改类项目,委托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于2016年11月29日审批完毕并进行了公示,由市环保局颁发排污许可证。

处理及整改情况:发现的真空泵玻璃视镜破损,造成泵内异味散发问题,范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纠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拟对其处罚7万元。

问责情况:无。

二、濮阳市范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10078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范县白衣阁乡把城南快速路以东,范水河两端的农耕地进行承包,自2016年至2018年此范围农耕地处于闲置状态,2017年年底这片“荒地”上的土方被拉走,政府要开挖千亩人工湖。截止到2018年6月中旬范水河两端破坏耕地达200余亩。期间大型挖土设备及车辆白天停止状态,晚上疯狂的工作。2018年1月14号范县县政府成立了范水街道办事处,人工湖外围规划建造面积达600亩的安置房,此范围为农民耕地,怎能容忍他们这么糟蹋。此项目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实施,没有公示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没有建设单位向市、县政府部门提出的建设用地申请批文!没有市、县政府地政部门审查后拟定征收土地方案批文!没有国务院或者省政府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一)关于“挖人工湖”的调查情况。经确认该项目是范县目前实施的范水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中的引黄补源调蓄工程。该工程是为拓宽河道、增加蓄水量以利于储水灌溉改善生活环境。范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2号文介绍该项目属于重大民生工程,而不是违规挖人工湖,挖走的土方用于高速公路建设,不存在破坏耕地的现象。目前该项目处于停工状态。

(二)关于600亩安置房问题的调查情况。经调查,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对白衣阁乡代庄村、后朱庄村、胡楼村三个村征收的土地进行了批复,年底土地将调整为建设用地。根据《河南省范县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后朱庄等村已经划入范县城市规划区。目前该地块仍为耕地,未进行开工建设

(三)关于征地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的调查情况。

范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实施征地听证组卷程序。2018年1月15日、19日分别对白衣阁乡代庄村委会、胡楼村委会、后朱庄村委会进行了《范县国土资源局征地告知书》和《征地听证告知书》的书面下达告知,并得到村委会的确认。2018年5月30日对白衣阁乡代庄村委会、胡楼村委会、后朱庄村委会进行了《范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范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1月19日原则通过范县生态保护与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用地预审。因范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告正在起草,目前还未制定征收土地方案批文。2018年5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收白衣阁乡代庄村委会、后朱庄村委会、胡楼村委会三个村21.7857公顷土地,作为范县2018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设用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三、濮阳市清丰县 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20001

反映情况:群众来信反映:濮阳市清丰县古城乡后囤上村东南角一大型养鸡场,建于十年前,场主马俊民,刚开始规模较小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后来逐年扩大规模,现在占地十多亩,大型鸡舍四座,鸡粪就倒在鸡场南边,露天存放,风刮雨淋,任其自然发酵,该场在没有任何土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一再扩建,现在该场距后囤上村居民区一路之隔,不足10米,距前囤上村居民区不足100米,每到夏天,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了群众生活,去年有人投诉至古城乡政府,乡政府也曾派人调查,但却被马俊民用钱摆平了,此事不了了之。今年6月1日,又有人投诉至市长信箱,清丰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处理,县环保局避重就轻,只责令马俊民把露天存放的鸡粪拉走,并保证随清随拉,这样的处理结果附近受害的居民坚决不答应!该鸡场未取得任何合法手续,私自占用基本农田,把鸡场建在耕地上,属于违章建筑。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举报内容属实

1、古城乡后囤上村东南角有一个小型规模养殖场,场内有4座自动化蛋鸡鸡舍,鸡舍全部是用红砖和水泥垒起来的,顶棚全部是防火彩钢搭建的,鸡舍地面和院子路面全部是水泥路面,共养殖蛋鸡32000只,负责人叫马俊民,该鸡场始建于2000年开始饲养蛋鸡,于2010年-2015年进行返修重建,全部是密闭型。该鸡场经鹤壁市正凯信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书,报告显示该养殖场占地约8.147亩,土地为水浇地,符合养殖要求

2、在鸡棚南侧有一个东西长47米,南北宽40米,共占地1880平方米的露天鸡粪晾晒场。信访人今年6月份,投诉至市长信箱后,清丰县环保局联合古城乡政府工作人员责令马俊民把露天鸡粪拉走并用旋耕机把鸡粪晾晒场旋耕后种植农作物。目前,该晾晒场清理完毕并已复耕到位。

3、关于信访人反映2017年投诉到古城乡政府,乡政府曾派人调查,用钱摆平一事,经古城乡纪委调查落实,未发现信访人反映情况。              

4、经查,马俊民养殖场无农业和土地备案手续,家中只有蛋鸡养殖点营业执照(附照片),目前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处理及整改情况:对正在喂养的4个鸡棚,每天对鸡粪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清运排泄物,进行消毒处置,用彩钢密闭储粪坑,做到周边无异味。鸡舍南侧粪便晾晒场已用旋耕机旋耕后恢复土地原貌,现已复耕到位。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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